張弘德

張弘德1582年-1643年),德符印石山東登州府萊陽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張弘德是嘉靖二十七年貢生張起鳳之孫、附學生張必明之子,在天啟四年(1624年)中舉人[2],次年(1625年)聯捷進士,獲授肅寧知縣,蝗災時立賞格鼓勵人民捕蝗,又開倉賑濟,救活數萬人;肅寧是魏忠賢故鄉,他故意疏遠不附和,因此沒有人議論他。之後他調任蠡縣知縣,養育當地士子,被評為拙守遷任嘉興府通判,他卻以祖母年紀老邁歸田終養;萊陽歉收,他拿出糧食供應人民,遠近都依賴他,有著《四書說貫》、《尚書說貫》及《尚書藝》流傳,到崇禎十六年(1643年)和與孺人丁氏一同去世,年六十二歲。

張弘德有二子,其中張允齡由恩貢任昌邑縣教諭[1]

引用

  1. 康熙《萊陽縣志·卷八·人物志》:(張)宏德 字德符,號印石,第天啟乙丑。初令肅寧,會畿內蝗,立賞格勸民捕蝗,不至害稼,發倉廣賑,生活者數萬計;時肅寧為魏忠賢鄉里,公常遠退不附和,故卒不掛於議論。調蠡縣,作養多士,以拙守遷嘉興府通判;值太孺人春秋高,歸田終養。邑大歉收,輸粟入官,遠近賴之;著《四書說貫》、《尚書說貫》及《尚書藝》行世,崇禎癸未與孺人丁氏同歿,年六十有二。有二子,允齡由恩貢,現任昌邑縣教諭。
  2. 康熙《萊陽縣志·卷六·貢舉志》:天啟……張宏德 起鳳孫,甲子科(舉人),詳進士

參考文獻

  • 康熙《萊陽縣志》·卷六·貢舉志
  • 康熙《萊陽縣志》·卷八·人物志
官衔
前任:
劉賁卿
明朝肅寧縣知縣
1625年-1627年
繼任:
王景祚
前任:
張金門
明朝蠡縣知縣
1627年-1628年
繼任:
馬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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