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承詔
张承诏自幼聪颖过人,读书一目数行。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中丁酉科举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中己未科进士。授苏州府推官,为官廉正,当地士民为其建立专祠。天启元年(1621年)任辛酉科南闱同考官,天启三年(1624年)考选入京,同年接替卓迈任嘉定县知县一职,次年由谢三宾接任。天启四年(1625年)至京,因不依附魏忠贤,遭到排挤,返乡候任礼部主事。在家三年,亲自教授儿孙。
张承诏(1572年-1641年),字献可,号笃棐,江西分宜縣钤阳镇泗水张家人。明末政治人物。
明熹宗驾崩,魏忠贤倒台。张承诏于崇祯二年(1629年)出任户科给事中,任内猛烈抨击《三朝要典》,参劾阉党官员,历转吏部右给事中,礼部左给事中、工科都给事中,崇禎三年庚午(1630年)主考山東。升太常寺少卿、南京太常寺卿、南京通政使。累官刑部右侍郎,随即转任刑部左侍郎。崇祯十一年(1638年)署刑部尚书,任内勘问宦官邓希诏,疏报忤旨,与左都御史钟炌同被罢免。崇祯十四年(1641年)八月十三无疾而终,享年七十。子张士元,父母去世时尚壮年,以哀悼须发盡白。
参考资料
- 张承诏 中国赣鄱文化网
- 编纂委员会. .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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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卓迈 |
嘉定县知县 1624年-1625年 |
繼任: 谢三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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