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明 (明朝)

張文明

大明直隸松江府知府
籍貫 山西太原府陽曲縣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嘉靖元年(1522年)
出身
  • 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

張文明-1522年),字應奎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陽曲縣(今山西省太原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山西鄉試第二十四名。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進士[1][2]。授行人,升監察御史,巡按遼東、陝西。鎮守太監廖堂貪恣,張文明逮捕治理其黨羽二十四人,廖堂大恨。

正德十三年(1518年),明武宗抵達延綏。張文明借機疏諫,稱江彬逢惡導非,急需當即誅殺。司禮太監張忠等在武宗面前詆毀,張文明因此下詔獄。次年,言官交章請求寬恕,不予批准。武宗回朝時,命逮捕其入豹房,將親自鞫問。張文明自稱必死無疑,審訊後卻獲釋,貶為電白縣典史。明世宗繼位,召回恢復官職,出任松江府知府,剛剛抵任即去世。巡按御史馬錄稱讚其忠,詔贈太常寺少卿[3]

家族

曾祖父張學;祖父張惟□;父親張輅。母李氏;繼母聶氏[4]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张廷玉等,《明史》(卷188):“張文明,字應奎,陽曲人。正德六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巡按遼東,尋按陝西。鎮守中官廖堂貪恣,文明捕治其爪牙二十四人,堂大恨。十三年,車駕幸延綏。文明馳疏諫,極陳災異,且言江彬逢惡導非,亟宜行誅,朝臣匡救無聞,亦當罰治。帝不省。既而文明朝行在。諸權倖扈從者,文明裁抑之,所需多不應。司禮太監張忠等譖於帝,言諸生毆旗校,文明縱勿治,帝怒,命械赴京師,下詔獄。明年春,言官交章請宥,不報。比駕旋,命執至豹房,帝將親鞫。文明自謂必死。及見帝,命釋之,謫電白典史。時劉瑾雖誅,佞幸猶熾,中外諫官被禍者不可勝數。文明止於貶謫,人以為幸。世宗立,召復故官,尋出為松江知府。甫抵任,卒。巡按御史馬錄頌其忠,詔贈太常少卿。”
  4.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孔辅
松江府知府
繼任:
路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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