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錄

馬錄-?),河南信陽縣人。明朝官員。正德戊戌進士。嘉靖初年,官監察御史,捲入李福達案,下獄,貶戍廣西

馬錄

大明監察御史
籍貫 河南信陽縣
族裔 漢族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馬錄爲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三甲進士。正德六年(1511年)任順天府固安縣知縣。[1]爲官廉明,徵召爲御史,巡按江南諸府。嘉靖五年(1526年)出按山西,探查李福達案,彈劾武定侯郭勛,結果反而成為世宗加強皇權的犧牲品,被貶戍廣西南州衛,永不得赦。最終卒於戍所。隆慶初年,追贈太僕寺少卿。《明史》有傳。[2]

註釋

  1. 《固安縣志·卷三·文獻志·官師》頁六:馬錄,河南信陽州進士,(正德)六年任。
  2. 《明史·卷二百六

參考資料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民國)錢仲仁、王尚義 撰,《固安縣志》,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鉛印本,中國國家圖書館藏。

相關條目

官衔
前任:
張袞
順天府固安縣知縣
正德六年(1511年)上任
繼任:
王宇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