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治具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舉于鄉,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進士,授廣西永淳縣知縣,调临海县知县。后擔任贵州道御史,巡视京通二仓,兼河道银库、十库、西城事。丁母林恭人憂歸,起补湖广道,巡按应天,監十三年乙酉順天府鄉試,又奉命按楚。居台十一年,改迁江西副使,治赣州。后擔任江西参政,治饶州。官至四川按察使,著有《尚书会解》、《四书初说》、《诸儒辨旨》等书。有子張国裳[1]。弟张治枢,万历八年進士。
註釋
- 清·周學曾等,《晉江縣志》(卷38):“张治具,字明遇。隆庆辛未进士。令广西永淳,豁浮赋,罢凿矿。阅岁,移临海,去之日,老幼遮道,立祠祀之。征贵州道御史,补湖广道,奉命按南畿。旌廉汰贪,如别黑白。日复出按湖广,风厉倍前,有望风解组去者。迁江西副使,治赣州,除奸民养砂之术。复晋其省参政,治饶州。节裁磁器制办,终任无一役一票到磁所。擢四川按察使,致政归。著《尚书会解》、《四书初说》、《诸儒辨旨》诸书。子国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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