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禴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進士,歷任刑部郎中。正德初年,權宦欲處置都御史強珍,張禴堅持不可,被謫戍,奪俸半年,改監察御史,升任太僕寺少卿,陞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任內革除宿弊,限制權豪,因此左遷泗州知州。不久,陞陝西潼關副使,平定澄城巨盜,轉左叅政,奏奪王府侵占民地,再陞都察院僉都御史,巡撫遼東。卒于官[1][2]。
參考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5906):張禴 ,號西盤,順天平人。弘治十二年進士,由御史歷太僕寺少卿,官至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
- 《平谷縣志·中卷》:張禴,字汝誠,禬之弟。中宏治乙卯科舉人,登己未科進士。歷任刑部郎中。正德初權宦有惡都御史強珍欲籍其家者。禴執不可,竟得謫戍。奪禴俸半年,改查盤御史。擢太僕寺少卿,陞僉都御史巡撫大同。刬革宿弊,禁制權豪,竟以是獲譴,左遷泗州知州。尋陞陝西潼關副使,平澄城巨盜,轉左叅政,奏奪王府侵占民地,復陞僉都御史,巡撫遼東。威重老成,操縱得宜。後卒于官。
- 《弇山堂別集·卷二》兄弟三品九卿 張禬,右僉都御史,禴,南京工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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