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聚秀

張聚秀16世紀-1630年代),頴木山東濟南府德州平原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張聚秀敏捷通達,不被習俗牽絆,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中舉人[2],差不多二十年後才在天啟五年(1625年)成進士,獲授永寧知縣,在當地置義田義學,教育貧窮鄉人。

之後他調任安陽,推行調劑地方驛站、取消里下養馬等德政;擢官雲南道監察御史,其時流寇在山西肆虐,宦官監軍卻搜刮人民以助餉,又堅持招撫成禍患,他抗陳時事七不可解,在「罷遣內臣、禁撫流寇」兩事上尤其反覆激切,但朝廷並未理會,因此憂憤成疾去世[1]

引用

  1. 乾隆《平原縣志·卷八·人物》:張聚秀,字頴木,敏達果確,不牽於俗,登鄉薦二十年始成進士,首置義田義學,育族黨鄉里之貧而無教者。知河南永寧有異政,旋調安陽,厲志撫字,利興弊剔,事事期有實濟,而調劑驛站、除里下養馬之擾,得民尤甚。擢雲南道御史,時仍遣內臣出監軍營內總國計,而流寇起三秦,加派搜刮以助餉,中外復堅主招撫,養癰貽患;聚秀抗陳時事七不可解,尤於罷遣內臣、禁撫流寇,反覆激切。疏再上不報,憂憤成疾卒。
  2. 乾隆《平原縣志·卷七·選舉》:萬歷……張聚秀 丙午科(舉人),詳進士

參考文獻

  • 乾隆《平原縣志》·卷七·選舉
  • 乾隆《平原縣志》·卷八·人物
官衔
前任:
唐勳
明朝永寧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陳必允
前任:
李和貴
明朝安陽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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