徭役
徭役,或稱繇役、傜役等,指政府強迫人民承擔的無償勞動[1]。東亞歷史上指律令制下派成年之健全男子為政府的勞動。包含兵役、夫役等。民眾必定服役,有官職、爵位或科舉資格者或許可以免役,有時亦可繳納一筆稅金,換取免役資格。
簡介
《韩非子·备内》:“徭役少则民安,民安则下无重权,下无重权则权势灭,权势灭则德在上矣。” 《後漢書.王符傳》:「聖人深知力者民之本,國之基也。故務省徭役。」
致使秦朝滅亡的大澤之變,就是因為徭役,陳勝、吳廣等人要趕赴漁陽(燕京)服役,因為天雨遲行,而秦朝法律規定兵役誤期者死,所以他們才起義造反。
汉朝法律中,每個成年健全男子,都需要服役,尤其是擔任戍守边疆的武士,可以聘請他人代替。另也可以捐輸銀錢米布等物予官府,換取免役資格。
明代萬曆時,首輔張居正變法,力行「一条鞭法」,将徭役合并,徵收銀兩,從此皆徵銀為多。
清朝继承明朝之法,再无徭役,只征收赋税及火耗。
参考資料
- 田中耀一郎《中國歷代力役田賦的變革》
- 《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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