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叔伦

戴叔伦732年-789年),幼公,一字次公润州金坛南瑶村(今属江苏常州市)人[1]唐朝著名诗人。

生平

远祖戴安道。戴于唐代宗广德初年任秘书省正字[2],大曆元年(766年),在戶部尚書充諸道鹽鐵使劉晏幕下任职,经刘晏表奏,授监察御史衔。唐德宗建中初年出任东阳县令[3],后又入江西观察使幕府,授大理寺司直衔,兴元元年(784年)出任抚州刺史[4]贞元元年(785年)十一月撰有《贺平贼赦表》[5],授吏部郎中衔。贞元二年(786)辞官还乡,四年出任容州刺史兼容管经略使[6],贞元五年,卒于任所。[7]戴叔伦墓今位於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愚池社区。

戴诗以描写农村生活为主,例如《女耕田行》寫婦女從事田間勞動之苦,《邊城曲》寫士兵遠戍之苦;构思新颖,讲究韵味,曾自言“詩家之景﹐如藍田日暖﹐良玉生煙﹐可望而不可置於眉睫之前也。”[8],为后世神韵派先导。《全唐诗》收戴诗三○四首,但有不少偽作。[9]

注釋

  1. 《新唐书》本传称其为润州金坛人。
  2. 《唐才子传》袭袁本《郡斋读书志》之谬,稱“贞元十六年陈权榜进士”,有誤。戴叔伦卒于贞元五年,不可能在贞元十六年中进士。
  3. 权德舆《戴叔伦墓志铭》记载:“其阜人成化也,则东阳一同之人沐旬岁之治。”
  4. 《新唐书》卷143叙伦本传云:“皋讨李希烈,留叔伦领府事,试守抚州刺史……俄即真。期年,诏书褒美。”梁肃《戴公神道碑》“会有诏择二千石,试守抚州刺史,周月即真。”
  5. 《文苑英华》卷599
  6. 《唐国史补》载:“贞元五年,初置中和节。御制诗,朝臣奉和,诏写本赐戴叔伦于容州,天下荣之”。
  7. 梁肃《戴叔伦神道碑》记载:“凡历官十一任,享寿五十八。罢,岁在己巳六月(贞元五年)遭疾,归全于南海清远县。”权德舆《戴叔伦墓志铭》云:“维贞元五年夏四月、容州刺史经略使侍御史谁县男戴公至部之三月,以疾受代,回车贩骆,六月甲申次于清远峡而莞,春秋五十八”。(《权载之文集》卷二四)
  8. 司空圖:《與極浦書》
  9. 胡震亨《唐音統簽》發現《戴集》混有元代丁鶴年、明代劉崧之偽作(蒋寅:《戴叔伦诗考述》)。另,戴叔伦有《吊畅当》诗:“万里江南一布衣,早将佳句动京畿”,按戴叔伦卒於貞元五年,暢當於貞元三年仍任太常博士,後官果州刺史,卒年當晚於戴叔倫,故叔倫不可能預先寫《吊畅当》,而且暢當乃官宦弟子,非詩中描述的江南布衣。

參考書目

  • 傅璇琮:《戴叔伦的事迹系年及作品的真伪考辨》
  • 蒋寅:《戴叔伦简谱》
  • 李金坤:《戴叔伦诗歌艺术艺术特色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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