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東雄

戴東雄1937年8月21日),出生於日治臺灣高雄市,籍貫臺灣屏東縣,法律學者,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

戴東雄
 中華民國臺灣法學家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37-08-21) 1937年8月21日
日屬台灣高雄州

經歷

小學三年級時隨父親北上任教,就讀於龍安國小,後進入師大附中初中部、高中部,1960年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受系主任韓忠謨啟發決心前往德國留學,1969年獲德國美茵茲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專長為民法,尤其身分法領域更係臺灣之權威。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教授、系主任、法學院院長,1994年起任司法院大法官,2003年卸任,並長年於東吳大學兼任教授親屬法繼承法課程。現任銘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講座教授、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中華民國法務部民法親屬暨民法繼承修改委員會之召集人。

戴氏於2004年曾因推動臺灣、德國的法學、文化、經濟、環境保護等交流,獲頒德國联邦總統「一級聯邦十字勳章」,是有史以來,獲頒這項勳章殊榮的第一位臺灣人。

家庭

戴炎輝亦為臺灣著名法律學者,並曾任司法院大法官,也是首任台灣人出任司法院院長。三弟戴東原為前台大醫院院長,四弟戴怡德則是國立臺灣大學化工系退休教授。姪子戴桓青戴松青。 育有一子一女,女兒戴瑀如亦為美因茲大學法學博士,現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兒子戴楠青畢業自臺大造船系,擁華盛頓大學博士學位,現於臺北科技大學任教。

逸事

  • 因其屏東人出生於高雄的背景,其父取名為「東雄」。在高雄州山下町就讀幼稚園時,曾短暫使用過田井雄次之名。
  • 其就學回憶裡,自承韓忠謨薩孟武兩位教授影響他最深[1]
  • 留學時期本來打算就讀海德堡大學,但因許多法律系前輩亦在該地攻讀博士,勸說他在此環境將使德語無法進步,故後決定轉往邁茵茲大學。
  • 包括前司法院院長翁岳生大法官施啟揚王澤鑑都是他在德國時期留學的前、後輩。

參考文獻

  1. 臺灣法界耆宿口述歷史第六輯- 戴東雄先生訪談紀錄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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