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村运动

建設新鄉村運動,亦作新鄉村運動新村運動,是大韓民國朴正熙執政的年代所實施的一項為期十年的農業改革運動。此政策旨在促使韓國國內農村與城市的距離拉近,也使韓國開始走向富強之路。這項運動從1970年4月22日倡議,並於1971年開始正式推行,於1980年4月結束。由於計劃推行得令,結果使計劃早在1977年就已達到目標。

新乡村运动
名稱
諺文
汉字
文观部式
马-赖式

意義

新鄉村運動韓語:转写:)是由 Sae(韓語“新”的意思,代表從傳統經驗中求新求變)和 Maeul(代表鄉村或社區的基本單位)所創出的合成語,以「勤勉、自助、協同」作為這個運動的基本精神。

  1. 勤勉精神:每個人都應勤奮工作,並將勤勉精神融入日常生活之中。
  2. 自助精神:不要依賴他人,不要推卸責任,遇到困難要自己設法解決。
  3. 協同精神:大家一起努力贏得勝利的成果。

新鄉村運動的最終目標是發展和諧互助的鄰裏關係、怡人的氛圍、健全的社會與令人民引以為傲的國家,促進全民福祉。

經過

  • 農協和韓國農業銀行在政府的推動下合併成新一個機構。

紀念

相關發展

與新郷村運動的同一時期,在北韓亦有一項性質類似的計劃千里馬運動在推行。

後續發展

由於新鄉村運動所獲致的成功,加上韓國在1990年代遇上金融危機,韓國於1998年發起第二階段的新鄉村運動,目標如下:

  • 重新喚起國家活力
  • 建設繁榮有序的社會
  • 創造足供生養的環境
  • 為國家統一做好準備
  • 促進國際合作,推動世界共榮

參看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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