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一藻
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崇禎三年(1630年),擔任山東副使[1]。崇禎四年,以右僉都御史[2],擔任遼東巡撫[3]。此後累升為兵部尚書[4]。後以大學士巡抚辽东,當時吳三桂“拜其门下”,又與其子方光琛“缔盟为忘形交”。崇祯十一年(崇德三年,1638年),陈新甲主議和,遣一藻赴盛京(沈阳)與清廷接触,於是方一藻派遣一名“瞽人卖卜者”周元忠到清廷洽談[5],皇太极基本上同意。方一藻建议用隆庆年间“俺答封贡”的模式与对方谈判。為黄道周所排斥,连上三疏。和议之事不了了之。
有子方光琛。
注釋
-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30卷
-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52卷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4706號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3532號
- 《明史》卷二百六十一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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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祝萬齡 |
明朝保定府知府 天啟年間 |
繼任: 史躬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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