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曆 (史書)
日曆,是一種史書體裁,由史官匯集每日的起居注、時政記及各政府部門之資料編排而成,因逐日記事,故名「日曆」。日曆保存了歷史事實較原始的面貌,亦是後世修史的素材。
日曆之名始於唐代。順宗朝的宰相韋執誼因見一般史官皆根據私人紀錄在家修史,褒貶不一,見解易流於褊狹,個人色彩十分濃厚,但是資料卻多不全,遂建議應該讓史官各自撰寫日曆,不但記載國家大事,也記載名人的私事,到了月底再集中於史館,共同討論日曆得失,議定後歸檔。[1]
宋代建置日曆所,由著作郎、著作佐郎掌修,編修日曆成為正式制度,規定所有政府部門每天都要提供資料給日曆所,史官彙整資料後再依序編排,為日後編修實錄的根據。因宋人如此勤於編修日曆,以致於宋代保存了異常豐富的史料。[2]
《宋史·藝文志》中所著錄的日曆
編年類
- 《唐天祐二年日曆》一卷已亡佚
- 《宋高宗日曆》一千卷已亡佚
- 《孝宗日曆》二千卷已亡佚
- 《光宗日曆》三百卷已亡佚
- 《寧宗日曆》五百一十卷,重修五百卷已亡佚
- 《理宗日曆》二百九十二冊,又一百八十冊已亡佚
- 《顯德日曆》一卷已亡佚
- 《汪伯彥建炎中興日曆》一卷已亡佚
別史類
- 《唐僖宗日曆》一卷已亡佚
傳記類
- 《朱朴日曆》一卷已亡佚
小說類
- 劉軻《牛羊日曆》一卷
參考文獻
- 《唐會要》,宋王溥撰,2006年12月,上海古籍出版社,ISBN 7-5325-0929-X
- 《資治通鑒》,宋司馬光編撰,元胡三省注
- 《中國史學史》第三冊,杜維運著,2004年6月,三民書局,ISBN 957-41-1716-2
- 《中國歷史大辭典(音序本)》,中國歷史大辭典編纂委員會編,2007年,上海辭書出版社,ISBN 978-7-5326-2274-0
注釋
- 《唐會要·卷六十三·史館上》:「貞元元年九月,監修國史、宰臣韋執誼奏:『伏以皇王大典,實存簡冊,施于千載,傳述不輕。竊見自頃已來,史臣所有修撰,皆于私家紀錄,其本不在館中。褒貶之間,恐傷獨見,編紀之際,或慮遺文。從前已來,有此乖闕。自今已後,伏望令修撰官,各撰日曆,凡至月終,即於館中都會,詳定是非,使置姓名,共同封鏁。除已成實錄撰進宣下者,其餘見修日曆,並不得私家置本,仍請永為常式。』從之。」;又《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十六·順宗永貞元年九月》胡三省注:「葉伯益曰:『唐永貞初,韋執誼奏:「脩撰私家紀錄非是,望令各撰日曆,月終館中撰定。」從之,此日曆之所起也。』」
- 《明史·卷二百八十五·徐一夔傳》:「近世論史者,莫過於日曆,日曆者,史之根柢也。自唐長壽中,史官姚璹奏請撰時政記,元和中,韋執誼又奏撰日曆。日曆以事繫日,以日繫月,以月繫時,以時繫年,猶有春秋遺意。至於起居注之說,亦專以甲子起例,蓋紀事之法無踰此也。往宋極重史事,日曆之修,諸司必關白。如詔誥則三省 必書,兵機邊務則樞司必報,百官之進退,刑賞之予奪,臺諫之論列,給舍之繳駁,經筵之論答,臣僚之轉對,侍從之直前啟事,中外之囊封匭奏,下至錢穀、甲兵、獄訟、造作,凡有關政體者,無不隨日以錄。猶患其出於吏牘,或有訛失。故歐陽修奏請宰相監修者,於歲終檢點修撰官日所錄事,有失職者罰之。如此,則日曆不至訛失,他時會要之修取於此,實錄之修取於此,百年之後紀、志、列傳取於此,此宋氏之史所以為精確也。」
- 同上,「元朝則不然,不置日曆,不置起居注,獨中書置時政科,遣一文學掾掌之,以事付史館。及一帝崩,則國史院據所付修實錄而已。其於史事,固甚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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