暉明邨衝突

暉明邨衝突是指於2020年1月26日在香港新界北區粉嶺暉明邨附近發生的衝突。為針對2019新型冠狀病毒香港疫情,政府在未有事前諮詢居民和區議員下,將該處改為隔離營。[1]有傳媒更發現昇暉樓內3至5樓單位已經擺放單人床、毛巾和洗澡用品。另外配置小型電器如風扇和水壺等[2]。結果引起附近居民強烈不滿,有人以水馬,磚塊及單車等雜物堵塞屋邨入口,其後更有人投擲汽油彈到屋邨大堂縱火,香港警察當晚共拘捕11人。直至1月28日,政府最終宣布撤回「暉明邨作為隔離區安排」。

暉明邨衝突
2019新型冠狀病毒香港疫情的一部分
居民以水馬,磚塊及單車等雜物堵塞華明路及暉明路交界
日期2020年1月26日2020-01-26
地點
起因2019新型冠狀病毒香港疫情
目標要求政府撤回暉明邨用作隔離營
方法集結毀壞縱火、設置路障
結果防暴警察衝入雍盛苑昌盛苑華明邨等進行驅散及截查30多人,政府宣布撤回暉明邨作為隔離區安排
暉明邨延遲入伙
傷亡
逮捕11人

過程

徵用

暉明邨未入伙單位內放置床舖、木檯等用品
屋邨大堂遭投擲汽油彈縱火後,大堂嚴重熏黑

暉明邨單位預派程序已於2019年底開展,目前已派出絕大多數單位,並已有小部分居民在2020年1月起收樓並準備安排裝修。但是,由於同年1月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政府認為隔離設施容量有限,而空置公屋有大量獨立單位和獨立廁所,因而採用暉明邨作後備隔離選址。[3]未入伙單位於同月25日起被衞生署徵用,以隔離與患者相關的密切接觸者及供有需要的醫護人員入住,而相關單位的入伙以至裝修程序亦將延遲[4]。而且,此舉對該區造成潛在衛生威脅,故當區居民及準租戶表示強烈反對,多名北區區議員將聯署抗議政府決定[5]

衝突

翌日,除了聯署行動外,下午3時起更有部分居民以水馬,磚塊及單車等雜物堵塞屋邨入口,試圖阻止政府車輛運送隔離營物資。由於政府的計劃引起雍盛苑等多個居屋及公共屋邨居民的不滿,現場有人指雍盛苑內的公屋大廈雍華閣及雍萃閣一直是建制派倉票[6],並發現有民建聯的義工參與行動[6]。到傍晚區議員介入調停不果,隨後有人在雍盛苑對開路面掘磚,再將雜物堵塞。晚上7時一批防暴警察到場,街坊和區議員要求警員離開。警員在10多分鐘後上警車離去,市民隨即歡呼拍手,並在華明路及暉明路交界擺放雜物。

晚上7時50分,屋邨大堂遭投擲汽油彈縱火,隨即火光熊熊,消防到場將火救熄。[7]

追捕

晚上8時56分,多名防暴警察一度衝入雍盛苑雍華閣地下住宅大堂,聲稱現場是非法集結
防暴警察衝入屋苑範圍拘捕市民

到晚上8時11分,大批防暴警察衝入雍盛苑昌盛苑華明邨等進行驅散及截查30多人。期間警方行為引起居民不滿,認為居民有權利逗留,但也被警員指街坊正在非法集結。一批防暴警在晚上8時56分更一度衝入雍盛苑雍華閣地下住宅大堂,聲稱現場是非法集結,居民被搜身後才獲放行。[8]

晚上9時22分,多名市民、義務急救員及記者在華明邨信明樓對開被防暴警包圍截查,現場記者被要求出示記者證才獲准放行。1男1女截查後被警方帶走。而偉明街花園亦有防暴警截查市民,一名男子因搜獲懷疑腐蝕性液體而被警方拘捕。到晚上10時16分,防暴警登上警車離開,市民繼續指罵。[9]

事件總共拘捕11人,年齡介乎16至42歲,涉非法集結、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最後,政府決定暫停相關籌備工作,直到同月29日區議會會議討論有關事宜為止[10]

事後

1月28日,北區區議會特別會議前,區議員去信表達不滿

於同月28日,建制派政黨民建聯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特首辦主任陳國基會面。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自己和一些粉嶺居民一起與林鄭會面,引述對方指承諾不會使用暉明邨或其他新屋邨作隔離營。對於政府宣布撤回「暉明邨作為隔離區安排」,北區區議會主席羅庭德表示「北區人好嘢[11][註 1]!」。

而同日的北區區議會特別會議,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總監黃加慶醫生,承認政府預備不足,認為溝通方面可以做得好一些。而旁聽的北區居民高聲批評政府官員「咩都唔知、咩都答唔到[註 2]」,並無考慮社區造成的嚴重後果。[12][13]

特首林鄭月娥在1月28日的記者會上指出「根本是想用不能用,不存在哪個不想給我用,我就聽話不用」、「如果不是受到嚴重破壞,根本想用不能用」、「我對這些黑衣暴徒的行為,是極端憤怒,亦要作強烈的譴責」,又聲稱「放棄未入伙公屋作為檢疫中心」,但到2月8日又改口聲稱因疫情發展不能預見,提出在火炭的未入伙公屋駿洋邨成為檢疫設施,並籲當區人士諒解在駿洋邨作檢疫中心的安排。[14]

房委會在2月發表的文件指,暉明邨的消防警報系統、保安設施、電梯等遭嚴重燒毁,地下大堂機電設施、垃圾房等亦遭破壞,外圍閉路電視鏡頭被噴上紅油。預計最少需時6至8個月才完成復修及驗收,約有670名接受預配暉明邨的公屋申請者受影響。[15][16]房屋署其後提供兩種安置方案,受影響公屋申請者可申請入住屯門中轉房屋寶田邨,或放棄暉明邨編配,要求分配新界區其他公共屋邨單位。[17]而選擇重配單位申請人,主要獲派屯門大興邨

爭議

  • 華明邨富明樓一名當值女保安因阻礙一名年輕男住客進入,而引致他被警方拘捕,事件引起居民不滿。女保安掩面落淚,同時稱被人推跌,在保安主管護送後離開。兩個多小時後,華明邨業主立案法團在大堂貼出告示,指涉事保安員妨礙住戶進入大廈的行為已經違反保安公司工作指引,已即時終止其僱員合約。居民認為保安不應阻止住戶回家的權利[18]

參見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暉明邨衝突

備註

  1. 粵語意思為:「北區人好棒!」
  2. 粵語意思為:「甚麼都不知道、甚麼都答不到」

參考資料

  1. . 蘋果日報. 2020-01-26 [2020-0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8).
  2. 凌逸德. . 香港01. 2020-01-26 [2020-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7).
  3. . on.cc. 2020-01-29 [2020-02-01].
  4. . 商業電台. 2020-01-25 [2020-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6).
  5. . 蘋果日報. 2020-01-26 [2020-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6).
  6. . 香港01. 2020-01-26 [2020-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31).
  7. . 頭條日報. 2020-01-27 [2020-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30).
  8. . 壹週刊. 2020-01-26 [2020-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30).
  9. . on.cc. 2020-01-26 [2020-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30).
  10. . 明報. 2020-01-27 [2020-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7).
  11. . 立場新聞. 2020-01-28 [2020-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30).
  12. . on.cc. 2020-01-29 [2020-02-01].
  13. 陳欣媛. . 香港獨立媒體. 2020-01-30 [2020-0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31).
  14. . 立場新聞. 2020-02-08 [2020-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0).
  15. . 明報. 2020-02-17 [2020-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8).
  16. 陳梓蔚. . 經濟日報. 2020-02-17 [2020-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7).
  17. 彭愷欣. . 香港01. 2020-03-13 [2020-02-26].
  18. 何紹軒、何思珩. . 明報. 2020-01-27 [2020-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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