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燁

曹燁-1649年),石帆直隸徽州府歙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曹燁是天啟七年(1627年)的舉人[2],到崇禎四年(1631年)成進士,歷任梧州知府蒼梧參政廣西按察使。靖江王朱亨嘉作亂,他首先跟隨;到朱亨嘉死去,他竟然並未獲罪,很快以僉都御史擔任廣西巡撫,駐在梧州,督練狼兵永曆帝即位,曹燁參與擁戴[1]

李成棟帶領清朝軍隊逼近肇慶,蒼梧知縣萬思夔造了一隻大木龜,令人在路上牽著它說:「投降者就像它。」到李成棟靠近梧洲,曹燁等曾中舉者抬著棺木、脫去上衣、牽著羊隻迎接,說:「我不知道天命,不早點為閣下效力,令閣下生氣來到這小地方,是我的罪。若罪行不能赦免,就俘虜我到軍中服務,使得我可改過自新,是閣下的恩惠。」李成棟笑著釋放他,萬思夔就在木龜上寫上「曹燁」二字,放在堂上後逃去[3]

後來他隨著李成棟反正,歷任光祿卿戶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永曆二年(1648年)晉兵部尚書[4]。當時有十多個軍鎮,兵力達數百萬,各地紳士、義民不停奏報起兵。曹燁奉行詔令,給予印章,匆忙無法細心看完;但他才能低下,關於戰場功戰,駕馭封爵,部署兵馬,都處理得一塌糊塗。職方郎中唐元楫、員外郎包宣和他同時投降李成棟,也是貪心無恥的人;行政各部互相遮瞞,震驚科臣卻猶豫不決。各方的奏使推門叫嚷,欺壓無道,他只能愧受。南雄失陷,永曆帝命他監督東粵軍隊,援助肇慶;肇慶再次失陷,他逃走時死去[5]

引用

  1.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七·列傳第三十三》:曹燁,字石帆,歙縣人。崇禎四年進士。歷梧州知府、蒼梧參政、廣西按察使。靖江王亨嘉亂,燁首聽命。亨嘉死,燁竟免於罪。旋以僉都御史巡撫廣西,駐梧州,督練狼兵。昭宗即位,與擁戴。
  2. 道光《歙縣志·卷七·選舉志》:天啓七年丁卯鄉試……曹曄【燁】 杭阜頭人,河南榜,辛未進士,兵備副使
  3.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七·列傳第三十三》:李成棟以清兵逼肇慶,蒼梧知縣萬思夔作一大木龜,令牽之號於路曰:「降者視此。」及成棟兵薄梧洲,燁故以春秋獲雋者也,因輿櫬肉袒牽羊以迎曰:「燁不知天命,不早事君,使君懷怒,以及下邑,燁之罪也。若罪不赦,俘諸軍惟命,使得自新,君之惠也。」成棟笑而釋之。思夔乃書「曹燁」二字於木龜,置諸堂遁去。
  4. 錢海岳《南明史·卷二十四·表第十》永曆二年戊子條:曹燁 三月任(兵部尚書)。
  5.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七·列傳第三十三》:後燁隨成棟反正,遷光祿卿,擢戶部右侍郎,調兵部左,己晉尚書。時江、楚、閩、蜀大鎮數十,擁兵殆數百萬,四方紳士、義民起兵奏報者接踵。奉行詔旨,給予劄印,日匆匆不暇給。燁才猥下,凡疆場戰守機宜,駕馭爵賞,部署兵馬,皆昏昏弗能理。職方郎中唐元楫、員外郎包宣嘗與燁同降,尤貪鄙無恥。堂司互相蓋覆,兼懾科參,持兩端。四方奏使排闔叫號,凌轢無紀,燁愧受而已。南雄陷,命督東粵諸軍,協守肇慶。肇慶再陷,走死。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二十四·表第十
  • 錢海岳《南明史》·五十七·列傳第三十三
  • 道光《歙縣志》·卷七·選舉志
官衔
前任:
潘益達
明朝寧晉縣知縣
1632年-1637年
繼任:
張希夏
前任:
黃奇遇
(署)
南明兵部尚書
1648年-1649年
繼任:
鄭逢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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