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鐘
木鐘(1687年8月24日-1725年9月6日),字雲林,號永茂,納西族名阿揮阿住(納西語:Aw-Khü A-dzu),[1]是麗江第二十四代也是最後一代世襲土司,官拜麗江知府。
木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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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土司 | |||||||||
前任:木興(阿胃阿揮) 繼任:— | |||||||||
《木氏宦谱》中的木鐘画像 | |||||||||
麗江知府 | |||||||||
國家 | 大清 | ||||||||
姓名 | 木鐘 | ||||||||
字 | 雲林 | ||||||||
號 | 永茂 | ||||||||
尊號 | 木天王 | ||||||||
族裔 | 納西族 | ||||||||
府邸 | 木府 | ||||||||
別名 | 阿揮阿住 | ||||||||
出生 | 1687年8月24日 (康熙二十六年七月十七) | ||||||||
逝世 | 1725年9月6日 (雍正三年七月三十) | (3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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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鐘是木堯的第四子、也是木興的弟弟。木鐘生性純雅冷靜,六歲時,便得到姚安土官同知高奣映的賞識,以其為婿養子。
1720年,土司木興及其養子木崇皆在參加清廷對西藏的戰爭中死去。木府無人管理,幕僚們便奉木鐘回到麗江嗣位。他受到麗江百姓的愛戴。1722年,麗江百姓聯名上書朝廷,請求冊立木鐘為麗江知府,得到清廷的准許。但木鐘的嗣位受到了以阿知立(Aw-dzhi-lěr)[2]為首的其他貴族(五虎十四彪黨)的反對。這些貴族在木興逝世、政務混亂時趁機欺詐百姓,並栽贓於已故的木興。阿知立、阿仲苴、和日喜、阿寶等人向雲貴總督高其倬、雲南巡撫楊名時告狀,懇求在麗江改土歸流。[3]
由於四川總督年羹堯的親信巴松被木興處決,年羹堯對麗江木氏甚為不滿。雲貴總督高其倬又與年羹堯一黨,便伺機報復,未加詳察便奏聞雍正帝,建議改土歸流。翌年5月31日(雍正元年四月廿七),雍正帝下令對麗江進行改土歸流。木鐘被降為土通判,由流官楊馝接替其擔任麗江知府。木鐘奉命前往劍川州徵收土地賦稅時,被劍川州知州逮捕。高其倬勒令木鐘賠納拖欠的賦稅一萬兩紋銀,木鐘無法繳納,高其倬便指使楊馝沒收了木府的田地、住宅。五虎十四彪黨為了消除自己的犯罪事實,查抄了木府,燒毀了許多帳冊,但仍有許多文書被木鐘的夫人高氏壽藏了起來。
木鐘在劍川得知木府被查抄後,憂慮成疾。他於1725年病重,被送回麗江調養。不久便逝世了。
1735年(雍正十三年),木鐘被追封為承德郎,其妻高氏壽追封安人。
腳註
- 根據約瑟夫·洛克的說法,「阿揮阿住」(A-hui A-chu)是其名字的漢語音譯,納西語實際讀作「阿胡阿祖」(Aw-Khü A-dzu)。
- 根據約瑟夫·洛克的說法,「阿知立」(A-chih-li)是當時的漢語音譯,納西語實際讀作「奧知遼」(Aw-dzhi-lěr)。
- 《麗江府志略·卷上》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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