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鐘

木鐘1687年8月24日-1725年9月6日),雲林永茂納西族阿揮阿住納西語:Aw-Khü A-dzu),[1]是麗江第二十四代也是最後一代世襲土司,官拜麗江知府。

木鐘
丽江土司
前任:木興(阿胃阿揮)
繼任:
木氏宦谱》中的木鐘画像
麗江知府
國家大清
姓名木鐘
雲林
永茂
尊號木天王
族裔納西族
府邸木府
別名阿揮阿住
出生1687年8月24日
康熙二十六年七月十七)
逝世1725年9月6日(1725歲-09歲-06)(38歲)
雍正三年七月三十)

木鐘是木堯的第四子、也是木興的弟弟。木鐘生性純雅冷靜,六歲時,便得到姚安土官同知高奣映的賞識,以其為婿養子

1720年,土司木興及其養子木崇皆在參加清廷對西藏的戰爭中死去。木府無人管理,幕僚們便奉木鐘回到麗江嗣位。他受到麗江百姓的愛戴。1722年,麗江百姓聯名上書朝廷,請求冊立木鐘為麗江知府,得到清廷的准許。但木鐘的嗣位受到了以阿知立(Aw-dzhi-lěr)[2]為首的其他貴族(五虎十四彪黨)的反對。這些貴族在木興逝世、政務混亂時趁機欺詐百姓,並栽贓於已故的木興。阿知立、阿仲苴、和日喜、阿寶等人向雲貴總督高其倬、雲南巡撫楊名時告狀,懇求在麗江改土歸流。[3]

由於四川總督年羹堯的親信巴松被木興處決,年羹堯對麗江木氏甚為不滿。雲貴總督高其倬又與年羹堯一黨,便伺機報復,未加詳察便奏聞雍正帝,建議改土歸流。翌年5月31日(雍正元年四月廿七),雍正帝下令對麗江進行改土歸流。木鐘被降為土通判,由流官楊馝接替其擔任麗江知府。木鐘奉命前往劍川州徵收土地賦稅時,被劍川州知州逮捕。高其倬勒令木鐘賠納拖欠的賦稅一萬兩紋銀,木鐘無法繳納,高其倬便指使楊馝沒收了木府的田地、住宅。五虎十四彪黨為了消除自己的犯罪事實,查抄了木府,燒毀了許多帳冊,但仍有許多文書被木鐘的夫人高氏壽藏了起來。

木鐘在劍川得知木府被查抄後,憂慮成疾。他於1725年病重,被送回麗江調養。不久便逝世了。

1735年(雍正十三年),木鐘被追封為承德郎,其妻高氏壽追封安人

家族

  • 父:木堯
  • 母:高氏寧
  • 妻:
    • 高氏壽
    • 阿氏
  • 子:
    • 木德(母高氏壽)
    • 木明(母阿氏)
    • 木嘉(母阿氏)
  • 女:
    • 木氏端麟(嫁兰州土司罗际美)

腳註

  1. 根據約瑟夫·洛克的說法,「阿揮阿住」(A-hui A-chu)是其名字的漢語音譯,納西語實際讀作「阿胡阿祖」(Aw-Khü A-dzu)。
  2. 根據約瑟夫·洛克的說法,「阿知立」(A-chih-li)是當時的漢語音譯,納西語實際讀作「奧知遼」(Aw-dzhi-lěr)。
  3. 《麗江府志略·卷上》第三章

参考资料

木鐘(阿揮阿住)
前任:
木興
(阿胃阿揮)
丽江木氏土司
1722年—1723年
頭銜被廢除
前任:
木興
丽江木氏首領
1722年—1725年
繼任:
木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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