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延禧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東鄉試舉人第五十一名[1],二十三年(1595年)中进士,選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丁艱歸。三十五年起南国子监司业,歴左中允、左谕德兼侍讲,四十年副主考顺天府乡试,升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以乡试有误被弹劾去職。熹宗即位,起任南京国子监祭酒,改詹事府詹事。天启二年,官至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任日讲官讲《尚书》,教习庶吉士,被明熹宗赏识。天启三年(1623年)正月,晋朱延禧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七月,晋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十一月,晋少保兼太子太保。负责编修的《神宗实录》《光宗实录》成书,负责督修明定陵明庆陵竣工。天启五年(1625年),正月晋少傅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司礼监规定内阁票拟魏忠贤为“元臣”,朱延禧反对。御史田景新因此弹劾朱延禧。六月,朱延禧被革职归乡。朱延禧去世后,谥号文恭。著有《畸斋诗文集》十五卷。

朱延禧,字允修明朝山东承宣布政使司东昌府聊城縣人。

参考文献

  1. 《萬曆二十二年山東鄉試錄》:中式舉人七十五名……第五十一名 朱延禧 聊城縣學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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