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侍堯

李侍堯-1788年11月20日),字欽齋,漢軍鑲黃旗人,二等伯李永芳四世孫,清朝封疆大吏伯爵。歷任尚書總督等,兩度犯下死罪,乾隆帝不忍殺他,卒諡恭毅

李侍堯

簡介

乾隆八年,以蔭生授印務章京

二十年,升工部侍郎

二十二年,代理鶴年兩廣總督。二十四年,奉旨接替陳弘謀擔任兩廣總督。

二十六年,擢戶部尚書

二十八年,授湖廣總督,加太子太保

二十九年,回任兩廣總督。三十二年,襲二等昭信伯

三十八年,拜武英殿大學士

四十二年,遷雲貴總督;翌年,暫在軍機處行走,不久還總督本任。

四十五年,雲南糧儲道海寧揭李貪縱,乾隆帝錢灃和珅徹查,擬斬監候;翌年,甘肅爆發撒拉族蘇四十三動亂,阿桂督師,特旨「予侍堯三品頂戴、孔雀翎,赴甘肅治軍事」;旋甘肅冒賑案事發,陝甘總督勒爾謹獲罪,命李攝總督

四十九年,撒拉族田五動亂,亂久未定,上責「玩延怯懦」,遭革職,命「隨軍效力督餉」;福康安至軍,發侍堯「玩愒貽誤諸罪」諸罪,狀擬斬立決,帝仍從寬改斬監候。五十年,再次復起,署正黃旗漢軍都統,旋署戶部尚書,又署湖廣總督

五十二年,臺灣林爽文事件爆發,調閩浙總督,次年與福康安、海蘭察協力平亂,襲伯爵。五十三年十月廿三(1788年11月20日)卒,諡恭毅

清史稿評:「侍堯短小精敏,過目成誦。見屬僚,數語即辨其才否。擁幾高坐,語所治肥瘠利害,或及其陰事,若親見。人皆悚懼。屢以貪黷坐法,上(乾隆帝)終憐其才,為之曲赦。」

參考文獻

官衔
前任:
陳弘謀
兩廣總督
乾隆二十三年-乾隆二十六年
(1758年-1761年)
繼任:
蘇昌
前任:
李元亮
戶部漢尚書
乾隆二十六年四月壬辰-乾隆二十八年五月甲戌
(1761年5月27日-1763年6月28日)
繼任:
劉綸
前任:
蘇昌
兩廣總督
乾隆二十九年-乾隆三十年
(1764年-1765年)
繼任:
楊廷璋
前任:
楊廷璋
兩廣總督
乾隆三十二年-乾隆四十二年
(1767年-1777年)
繼任:
楊景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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