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
伯是中国古代爵位名,一些鄰近國家受中國影響也以此為爵位名。歐洲中世紀以後,中文也用“伯爵”來翻译相應的爵位等級封号(例如法國之Comte、英國之Earl、德國之Graf、北歐之Jarl等)。
西方文化中的贵族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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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女皇/國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凱撒/沙皇 |
至高王/大王 |
王/女王 |
奥地利大公/沙皇太子 |
大親王/長公主/大公爵/女大公 |
选帝侯/王爵/女王爵/储君/血統親王/外藩親王/伊比利王太子/法国王太子/波蘭王太子/瑞典王太子 |
公爵/女公爵/德國公爵/斯拉夫王公/親王伯爵 |
神聖羅馬帝國諸侯/波雅尔 |
侯爵/女侯爵/藩侯/領地伯爵/边境领主/行宫伯爵 |
伯爵/女伯爵/英國伯爵/德國伯爵/城主/法國城主/城伯 |
子爵/女子爵/主教代理官 |
男爵/女男爵/弗雷爾/倡導者/上議院貴族/亞瑟爾/倫德曼 |
從男爵/女從男爵/蘇格蘭男爵/蘇格蘭女男爵/帝國騎士/德國騎士 |
羅馬騎士/骑士/低地國騎士/勳爵/女勳爵/女爵士/自由騎士/莊園主 |
紳士/士紳/萊爾德/埃德勒/瓊克希爾/容克/揚格/侍女 |
家臣 |
中国
自中國先秦時代開始,已有君主賜封伯爵,是中國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的第三等。《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周朝诸侯国中國君的爵位是伯爵的有燕国、秦国、曹国、郑国、梁国等。
秦、漢朝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没有伯爵。唐朝设县伯爵,宋朝、明朝有伯爵。清朝有伯爵,分三等。
欧洲贵族
欧洲國家貴族爵位中,從最低級以上的第三級一般在中文裏譯作“伯爵”,在侯爵之下,在子爵之上。
歐洲大陸部分國家的伯爵爵位名稱出自拉丁文的comes,意為“侍從”。例如,法語“伯爵”為Comte,出自拉丁文comitem,即comes的宾格。
而在北歐國家,則有不同源的爵位名稱Jarl,原意是“部落首領”,與此同源的是英國的“伯爵”:Earl。
德國的伯爵則稱爲Graf,使用這一名稱的還有奧地利、匈牙利等其他曾經受神聖羅馬帝國和奧匈帝國直接統治的國家。
此外,英語裏的行政區劃county(一般譯作“郡”或“縣”)則來自法語Comte的英譯,即Count,原意是“伯爵的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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