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

是中国古代爵位名,一些鄰近國家受中國影響也以此為爵位名。歐洲中世紀以後,中文也用“伯爵”來翻译相應的爵位等級封号(例如法國之Comte、英國之Earl、德國之Graf、北歐之Jarl等)。

中国

中國先秦時代開始,已有君主賜封伯爵,是中國古代封建制度五等爵的第三等。《禮記·王制》:「王者之制祿爵,,凡五等」。周朝诸侯国中國君的爵位是伯爵的有燕国秦国曹国郑国梁国等。

秦、漢朝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没有伯爵。唐朝设县伯爵,宋朝、明朝有伯爵。清朝有伯爵,分三等。

欧洲贵族

欧洲國家貴族爵位中,從最低級以上的第三級一般在中文裏譯作“伯爵”,在侯爵之下,在子爵之上。

歐洲大陸部分國家的伯爵爵位名稱出自拉丁文的comes,意為“侍從”。例如,法語“伯爵”為Comte,出自拉丁文comitem,即comes宾格

而在北歐國家,則有不同源的爵位名稱Jarl,原意是“部落首領”,與此同源的是英國的“伯爵”:Earl

德國的伯爵則稱爲Graf,使用這一名稱的還有奧地利、匈牙利等其他曾經受神聖羅馬帝國奧匈帝國直接統治的國家。

此外,英語裏的行政區劃county(一般譯作“郡”或“縣”)則來自法語Comte的英譯,即Count,原意是“伯爵的領地”。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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