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橒
李橒,字长孺,明朝政治人物,浙江鄞縣人。萬曆辛丑進士。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丁酉科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授行人,拔擢為御史。按例轉任廣東鹽法僉事,歷官山東右參議、陝西提學副使、山東參政、按察使。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擢升右都佥御史,巡抚贵州。當時四川永宁宣抚使奢崇明反明,攻陷重庆。天启二年(1622年)二月七日,貴州水西(辖鸭池河以西地区)彝族土同知安邦彦知奢崇明起兵反明,亦乘機叛明,史称“奢安之乱”。李枟知貴州必有戰禍,多次上疏,请求增兵益饷。當時遼東事急,朝廷对此置之不理。接著李枟被朝臣攻击,於是六次上疏乞休。朝廷決定以王三善出任贵州巡抚,命李枟在王三善未到任前继续留任。此時奢崇明已陷遵義,貴陽大震。安邦彦率十万大军进围贵阳,李橒和巡按御史史永安等堅守,“时城中兵不满三千,橒募兵四千,储米二万石,至战守具。”貴陽以西數千里,盡為安邦彦所據。至天启二年十一月,貴陽被圍逾三百日,城中糧盡,人相食,[1]朝廷嚴命王三善进兵以解贵阳之危。至十二月七日,王三善部抵貴陽城下,其圍遂解。最初貴陽城内有男女數萬人,餓死殆盡,至解危之日,仅余二百人。[2]李橒得以辭兵事,解官而去。
熹宗同意都御史鄒元標之建言,升李橒為兵部右侍郎。御史蔣允儀稱土司安位襲職時,李橒曾索其金盆,以致開啟邊釁,經貴州巡按侯恂覈調查,證明無此事。但李橒未得重用,只好還鄉。崇祯元年,給事中許譽卿再以向土司安位“索取金盆”事质疑李橒,只有御史毛羽健为李橒辩护,給事中佘昌祚認為羽健有意曲庇。崇禎帝下令川貴總督朱燮元等再調查,證明無此事。崇禎九年冬,又敘守城之功,李橒得到一些賞賜。久居鄉里,卒年不詳。
注釋
- 《明史》卷二百四十九《李橒》记载:“方官廪之告竭也,米升直二十金。食糠核草木败革皆尽,食死人肉,后乃食生人,至亲属相啖。彦芳、运清部卒公屠人市肆,斤易银一两。”
- 《明史》卷三百十六《贵州土司》:“贵阳被围十余月,城中军民男女四十万,至是饿死几尽,仅余二百人。”按,貴陽至1941年始升格為市,1949年解放貴陽市時人口僅24萬人,在明朝不可能有40萬之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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