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经方

李经方1855年-1934年9月28日),字伯行[1],号端甫[1],清末民初官員、企業家,安徽合肥县磨店(今属肥东县)人,李鴻章養子,著有《李袭侯遗集》、《安徽全省铁路图说》等。

李經方


 大清郵傳部左侍郎(署)
籍貫 安徽省廬州府合肥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伯行[1]
号:端甫[1]
出生 咸豐五年(1855)
逝世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78-79歲))
親屬
出身
  • 廩生
  • 光緒八年舉人
經歷
著作
  • 李袭侯遗集
  • 安徽全省铁路图说

本為李鴻章姪子,後過繼鸿章,長期任李鴻章祕書翻譯等職,臺灣割讓時,曾任「割臺專使」,由於怕被憤慨的臺灣人刺殺,在基隆外海與日本官員辦理交割。後任駐大使、邮传部左侍郎邮政总局局长等官,中華民國建國後,轉為企業家。岳父张集馨

生平

李经方原為李鴻章六弟李昭慶之子。同治元年(1862年),李鴻章年過四十仍膝下無子,故李昭慶將李经方過繼給李鸿章,李鸿章稱之為“大兒”。

光緒三年(1877年),李經方與李經述天津直隸總督衙門讀書,以洪汝奎為師。光緒十六年(1890年),任驻日本公使[4]。光緒二十年 ( 1894年 ),中日黃海海戰 (大東溝海戰) 爆發,李經方返國。

次年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经方隨鴻章赴日本山口縣赤馬關議和,代表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為「交割臺灣全權大臣」(「割臺專使」)[6]。6月1日16時李經方乘德國輪船公義號抵臺。6月2日偕同翻譯盧永銘、陶大均在基隆三貂角外海,與日本政府派任第一任臺灣總督樺山資紀海軍大將簽署《交接臺灣文據》[12][13]。文件規定:“‘臺灣全島、澎湖列島之各海口及各府縣所有堡壘、軍器工廠及屬公物件’,全部交給日本。”李經方選在基隆外海的日本軍艦上辦理交割主權,避開怨民,樺山曾問經方「為何不上岸簽署」,經方表示「臺灣人非常憤慨,怕被暗殺」。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任清廷商约大臣[9]。兩年後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出任使大臣[10]宣統三年(1911年)调任邮传部左侍郎[11],在与洋人极力争取后,由李经方兼任中国第一任邮政总局局长。

宣統退位後,转向实业,1933年立下遺囑,明定遺產分配方案,在合肥巢縣六安霍山都有大量房地產,1934年去世。

影視作品

參見

  • 洪汝奎(1824—1886),官兩淮鹽運使,1882年因三牌樓案遣戍新疆,遇赦歸後病卒。[14]

参考资料

注释

    脚注

    1. 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 ,下冊 ,1028
    2. 百年家族-李鴻章 ,212
    3. 清實錄:德宗景皇帝實錄 ,287卷 ,828-1
    4. 清實錄:德宗景皇帝實錄 ,287卷 ,828-1
    5. 清實錄:德宗景皇帝實錄 ,298卷 ,950-2
    6. 清史稿校註 ,2冊24卷 ,968
    7. 清實錄:德宗景皇帝實錄 ,488卷 ,450-1
    8. 清實錄:德宗景皇帝實錄 ,498卷 ,583-2
    9. 清史稿校註 ,2冊24卷 ,1007
    10. 清史稿校註 ,10冊219卷 ,7609-7612
    11. 清史稿校註 ,8冊203卷 ,6241
    12. . www.peoplenews.tw. [2019-03-02] (中文(台灣)‎).
    13. . archives.ith.sinica.edu.tw. [2019-03-02].
    14. 清史稿·列傳二百三十九》
    官衔
    前任:
    黎庶昌
    出使日本国钦差大臣
    1890年-1891年
    繼任:
    汪鳳藻
    前任:
    汪鳳藻
    出使日本国钦差大臣
    1892年
    繼任:
    汪鳳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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