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忠
李鴻忠(1956年8月-),男,辽宁沈阳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吉林大學歷史系歷史學專業畢業,經濟師。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现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此前曾先后在广东省惠州市、深圳市以及湖北省、天津市担任党政主要领导职务。
李鸿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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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員會書記 | |
现任 | |
就任日期 2016年9月13日 | |
总书记 | 习近平 |
市長 | 王东峰 张国清 廖国勛 |
前任 | 孙春兰(正任) 黃興國(代理) |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員會書記 | |
任期 2010年12月6日-2016年9月13日 | |
总书记 | 胡锦涛 → 习近平 |
省長 | 王國生 |
前任 | 罗清泉 |
继任 | 蒋超良 |
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長 | |
任期 2007年12月6日-2010年12月16日 | |
书记 | 罗清泉 |
前任 | 罗清泉 |
继任 | 王國生 |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員會書記 | |
任期 2005年3月17日-2007年12月9日 | |
市長 | 許宗衡 |
前任 | 黄丽满 |
继任 | 刘玉浦 |
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 | |
任期 2003年6月18日-2005年6月2日 | |
书记 | 黄丽满 |
前任 | 于幼军 |
继任 | 許宗衡 |
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 |
任期 2001年2月19日-2003年6月18日 | |
省長 | 盧瑞華 → 黃華華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56年8月(64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 |
籍贯 | 山东省昌乐县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母校 | 吉林大学 |
职业 | 官员 |
生平
电子工业部
1985年6月,李铁映进京出任电子工业部部长,李鸿忠随之调任电子工业部办公厅秘书(1986年7月明确为副处级)。1987年9月,任电子工业部党组办公室副主任、秘书(正处级)。1988年11月,挂职任广东省惠州市副市长、党组成员(1991年10月,电子工业部定为副部级)。
广东省
1995年12月,任中共惠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党组书记(1996年4月正式当选市长)(其间:1996年9月至1997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2000年3月,任中共惠州市委书记。2001年2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02年5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党组成员。2003年1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2003年6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中共深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党组书记。2004年2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2005年3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长、党组书记。2005年6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深圳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湖北省
2007年11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12月兼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省长。2008年1月,正式当选湖北省省长[1]。2010年12月,任中共湖北省委書記。2011年2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李鸿忠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国家副主席选举中,李鸿忠获得1票。2013年11月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李鸿忠与重庆市长黄奇帆成为文件起草小组和中央宣讲团中仅有的两名地方官员[2]。2015年6月1日晚,湖北监利县长江大马洲水道发生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事件共造成442人死亡,仅12人获救,后来湖北省政府表彰了99个单位以及253人[3][4]。2016年1月15日,李鸿忠在主持中共湖北省委常委会上拥护“习核心论”,他说“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是党的领导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是党中央的领导核心。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就要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领导核心。”[5]
夺笔事件
2010年3月7日,时任湖北省省长的李鸿忠在北京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当《人民日报》集团下属的《京华时报》女记者刘杰询问李鸿忠怎么看待“邓玉娇案”时,李没有回答记者的提问,而是反复追问提问的女记者为哪家媒体工作;在得知记者来自《人民日报》后,李鸿忠说要将此事告诉刘杰所在报社的社长,并一把拿下了刘杰的录音笔,随后径直走向电梯[9]。
2010年3月13日,作为“威胁记者事件”的后续发展,部分中国媒体人士发表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要求李鸿忠向新闻界及公众道歉并辞职。吁求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和秘书处立即启动对其调查及弹劾程序。其中包含前《南方都市报》总编程益中、前《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主编李大同[10]。而中宣部已禁止中国媒体报道「李鸿忠抢录音笔」事件,中国网站也不断删除《新闻界学界就李鸿忠事件报全国人大书》,但截至2010年3月12日,已至少有355人联署[11]。
2010年9月,经过威胁记者事件后的李鸿忠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称政府要有听取逆耳之言“雅量”[12]。
2010年12月,有关李鸿忠升任湖北省委书记的新闻被关闭评论[13]。
前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局长钟沛璋对李鸿忠在事后的表态表示不满,称此事只会拖累党的形象和政府的声誉[14]。
名言
维基语录上的相关摘錄: 李鸿忠 |
2016年10月10日《天津日报》刊登时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的署名文章《做讲政治的知行合一者》[15],文中李鸿忠把习近平的话“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引申为“忠诚不绝对就是绝对不忠诚。”。
批评
根据香港《动向》杂志的报道,在2012年8月2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视察湖北荆江大堤及防汛工程时,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向温家宝说:“请中央放心,就是再来一次超过98年特大洪灾,湖北千万军民作了准备。”对此温家宝回应道:“要讲科学,不要信口开河,超过‘九八’特大洪灾可要付出代价。”[16]
相关人物
参考文献
- . [2010-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21).
- . 多维新闻. 2016-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6).
- . 观察者网. 2016-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2).
- . 荆楚网. 2016年1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1月12日).
- . 湖北日报. 2016年1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1月12日).
- . 澎湃新闻. [2016-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4).
- . 天津卫视. 2016年9月1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9月13日).
- . 新华网. 2017-10-25 [2017-10-26].
- . 美国之音. 2010-03-08 [2010-03-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11).
- . BBC中文网. 2010年3月13日 [2010-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3月16日) (中文(简体)).
- . 明报. 2010-03-13 [2010-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07).
- . 网易.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9-03) (中文(简体)).
- . 网易. 2010-12-07 [2010-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10).
- . 多维. 2012-01-10 [2012-0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1-21).
- 李鸿忠(时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 . 《天津日报》. 2016年10月10日 [2018年2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2月28日).
- . 加拿大家园. 2012-08-22 [2012-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26).
- . [2016-09-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9).
- . [2016-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26).
外部链接
- 《新闻界学界就李鸿忠事件报全国人大书》
- 罗志军任江苏省委书记 李鸿忠任湖北省委书记
- 习近平厚爱李鸿忠的N个理由(高新). 2016-09-15.
- 中共政治明星李鸿忠再喊“习核心”. 2016-10-10.
- 李鸿忠:以“成仁之心”示忠. 2016-10-21.
- 李鸿忠拼命拔高习近平为直升常委做舆论准备(高新). 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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