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最

正德三年(1508年)進士[1]。授工部主事。历官郎中,治水有功。嘉靖元年,出京为宁波府知府。累官贵州按察使,入京为太仆寺卿。當時明世宗好神仙之術,重用陶仲文方士。楊最上谏曰:“神仙乃山栖澡练者所为,岂有高居黄屋紫闼,兖衣玉食,而能白日翀举者?”帝大怒,立下詔獄,被廷杖而死。[2]朝中大臣因此震懾,爭相諂媚方士。周天佐有《哭杨太仆》诗。隆庆元年,追赠右副都御史,谥忠节。[3]

杨最1472年-1540年),字殿之,四川射洪人。明朝官员。官至太僕寺卿。

注釋

  1. 《明史》誤作正德十二年
  2. 《明史·本纪第十七·世宗一》:“八月丁丑,太仆卿杨最谏服丹药,予杖死。”
  3. 《明史·列传第九十七》:杨最,字殿之,射洪人。正德十二年进士。授工部主事。督逋山西,悯其民贫,不俟奏报辄返。尚书李鐩劾之,有诏复往。最乃与巡按御史牛天麟极陈岁灾民困状,请缓其徵。从之。
    历郎中,治水淮、扬。值世宗即位,上言:“宝应氾光湖西南高,东北下。运舟行湖中三十余里。而东北堤岸不逾三尺,雨霪风厉,辄冲决,阴阻运舟,监城、兴化、通、泰良田悉遭其害。宜如往年白圭修筑高邮康济湖,专敕大臣加修内河,培旧堤为外障,可百年无患,是为上策。其次于缘河树杙数重,稍障风波,而增旧堤,毋使庳薄,亦足支数年。若但窒隙补阙,苟冀无事,一遇霪潦,荡为巨浸,是为无策。”部议用其中策焉。出为宁波知府。请罢浙东贡币,诏悉以银充,民以为便。累迁贵州按察使,入为太仆卿。
    世宗好神仙。给事中顾存仁、高金、王纳言皆以直谏得罪。会方士段朝用者,以所炼白金器百余因郭勋以进,云以盛饮食物,供斋醮,即神仙可致也。帝立召与语,大悦。朝用言:帝深居无与外人接,则黄金可成,不死药可得。帝益悦,谕廷臣令太子监国,“朕少假一二年,亲政如初。”举朝愕不敢言。最抗疏谏曰:“陛下春秋方壮,乃圣谕及此,不过得一方士,欲服食求神仙耳。神仙乃山栖澡练者所为,岂有高居黄屋紫闼,兖衣玉食,而能白日翀举者?臣虽至愚,不敢奉诏。”帝大怒,立下诏狱,重杖之,杖未毕而死。
    最既死,监国议亦罢。明年,勋以罪瘐死。朝用诈伪觉,亦伏诛。隆庆元年,赠最右副都御史,谥忠节。

參考文獻

  • 《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官衔
前任:
劉友仁
明朝黃州府知府
嘉靖年間
繼任:
吳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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