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佐

周天佐

大明戶部主事
籍貫 福建晉江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子弼,號跡山
諡號 忠湣
出生 正德六年(1511年)
福建晉江縣
逝世 嘉靖二十年(1541年)
京師
親屬 曾祖父周希顏、祖父周仲平、父親周琅。母陳氏
出身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

周天佐1511年-1541年),子弼迹山福建晋江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福建鄉試第五十二名,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進士[1][2][3]。授户部主事。以清廉闻名。嘉靖二十年(1541年)上批評時政,明世宗大怒,廷杖六十,下詔獄。天佐本已身體羸弱,獄吏絕其飲食,天佐不三日即死,年方三十一歲。明穆宗即位,贈光祿寺卿天啟初年(1621年)追忠湣[4]

家族

曾祖父周希顏、祖父周仲平、父親周琅。母陳氏[5]

註釋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朱保炯、谢沛霖. .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4. ·張廷玉等,《明史》(卷209):“ 周天佐,字子弼,晉江人。嘉靖十四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屢分司倉場,以清操聞。二十年夏四月,九廟災,詔百官言時政得失。天佐上書曰:「陛下以宗廟災變,痛自修省,許諸臣直言闕失,此轉災為祥之會也。乃今闕政不乏,而忠言未盡聞,蓋示人以言,不若示人以政。求言之詔,示人以言耳。御史楊爵獄未解,是未示人以政也。國家置言官,以言為職。爵系獄數月,聖怒彌甚。一則曰小人,二則曰罪人。夫以盡言直諫為小人,則為緘默逢迎之君子不難也。以秉直納忠為罪人,又孰不能為容悅將順之功臣哉?人君一喜一怒,上帝臨之。陛下所以怒爵,果合於天心否耶?爵身非木石,命且不測,萬一溘先朝露,使諍臣飲恨,直士寒心,損聖德不細。願旌爵忠,以風天下。」帝覽奏,大怒。杖之六十,下詔獄。天佐體素弱,不任楚。獄吏絕其飲食,不三日即死,年甫三十一。比屍出獄,敫日中,雷忽震,人皆失色。天佐與爵無生平交。入獄時,爵第隔扉相問訊而已。大興民有祭於柩而哭之慟者,或問之,民曰:「吾傷其忠之至,而死之酷也。」穆宗即位,贈光祿少卿。天啟初,謚忠湣。”
  5.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

參考文獻

  • 張朝瑞,《皇明貢舉考》
  • 魯小俊、江俊偉,《貢舉志五種(上)》,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
  • 朱保炯、謝沛霖,《 明清進士題名錄索引》,文海出版社,1981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龔延明,《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寧波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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