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庭㭿

林庭㭿-?),利瞻,福建閩縣林浦鄉人,明朝政治人物。林鏐之孫,林瀚之子。

生平

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進士,授兵部主事。之後歷任職方司郎中。吏部尚書張彩欲改其為監察御史,其堅持謝絕,后改為蘇州府知府。在任期間恰逢連年水災,其上書請停止織造、罷黜苛捐雜稅,后得到批准。隨後升為雲南左參政。

正德九年,因父老乞求歸養。

嘉靖年間,父喪丁憂除服后,起用任湖廣左、右布政使。隨後升爲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回朝后,任工部右侍郎,乞求皇帝減少工程持儉約。隨後晉升爲工部左侍郎、工部尚書,加封太子太保。隨後被御史桑喬給事中管見所彈劾。之後乞求罷免,死於回家途中。贈少保,謚康懿[1]

福州東林家族在明朝一季,共有八位進士,其中有五位官至尚書。史稱「三代五尚書,七科八進士」。林庭㭿之子林炫亦出身进士,其弟林庭機亦为進士、工部尚書[2]

参考文献

  1. 明史》(卷163):“庭㭿,字利瞻。瀚次子也。弘治十二年進士。授兵部主事。歷職方郎中。吏部尚書張彩欲改為御史,固謝之,乃以為蘇州知府。頻歲大水,疏請停織造,罷繁征,割關課備振。再上,始報可。遷雲南左參政。正德九年,以父老乞侍養。時子炫已成進士,官禮部主事,亦謁假歸。三世一堂,鄉人稱盛事。嘉靖初,父憂,服闋,起官江西,歷湖廣左、右布政使。舉治行卓異,擢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歷工部右侍郎。應詔言郊壇大工,南城、西苑相繼興作,請以儉約先天下。又因災傷,乞撤還采木、燒造諸使。進左,拜尚書,加太子太保。時帝方大興土木功,庭㭿所規畫多稱意。會詔建沙河行宮,庭㭿議加天下田賦,為御史桑喬、給事中管見所劾。乞罷,歸卒,贈少保,謚康懿。炫終通政司參議。”
  2. 明朝·朱国祯《涌幢小品》(卷之十三):闽。林氏。祖、父、孙、三世五尚书。最后南工书仲山公烃。予同官南京。恂恂笃实人。公之曾祖父名镠。永乐辛丑进士。抚州知府。有善政。吴康斋大书金井玉壶冰五字褒之。入觐。乞致仕归。其友戴弘龄素方严。慎许可。称公有四知。佥曰。杨震故事乎。戴曰。乃公饶为之。更有进者。知县、知州、知府、又知足也。公为上犹令。山东宁海州守。俱乞归展墓。见许。祖制之优恤外官乃尔。
官衔
前任:
秦金
明朝工部尚書
1535年-1537年
繼任:
甘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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