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炳華

林炳华19世纪?-20世纪),广西省宜山县人,中国民主革命家,中华民国政治人物。[1]

生平

清朝光绪三十年(1904年),林炳华获官费留学日本。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林炳华参加贵州起义。民国二年(1913年),任广西司法处处长,继而担任广西内务司司长。[1]民国2年(1913年)9月20日,在桂林民主党统一党共和党合并为进步党广西支部,并报中央政府立案。该支部设于王城参议院内,有党员1800人,支部长萧晋荣,副支部长龙焕纶尹宝衡。广西司法处处长林炳华、广西高等审判厅厅长叶镜、桂林左区巡防司令秦步衢桂林县县长龙鸣皋、桂林警察厅厅长黄勋军、桂林审判厅厅长黄榜标都是进步党人,地方审检厅长及各厅的推事及检察官也多由进步党人担任。[2]

1918年,林炳华成为安福国会参议院议员,1920年安福国会解散。[1][3]1919年,参议院陈焕章、林炳华提出了“尊孔法案”,连署议员57人。最终“尊孔法案”还是未能在参议院获得通过。[4]林炳华曾获北京政府颁发的一等嘉禾章一枚、二等文虎章一枚。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林炳华倡议在宜山县的白龙洞外石达开等唱和诗刻前,兴建“翼王亭”。同年,林炳华出任贵州抗日救国军总司令卢焘的顾问。抗日战争时期,林炳华任广西武鸣区指挥部军法官。[1]

参考文献

  1. 白龙洞口摩崖石刻诗,见证宜州辛亥革命史,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2010-08-13
  2. 桂林市志,广西省情网,于2013-06-03查阅
  3. 钱实甫,北洋政府职官年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
  4. 韩华,民初孔教会与国教运动研究,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第141-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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