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紀東

林紀東1915年1月25日-1990年6月26日),福建福州人,法律學者,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

林紀東
 中華民國臺灣法學家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15-01-25)1915年1月25日
 中华民国福建福州
逝世1990年6月26日(1990歲-06歲-26)(75歲)

生平

畢業於北平(今北京市朝陽大學,日本明治大學研究。先後曾任政治大學、中央大學、台灣大學、暨南大學東吳大學輔仁大學等校教授,因執教甚早,門生頗多。其專長為公法學,有多部憲法行政法類著作。

1958年,獲總統提名,監察院同意,就任中華民國第二屆司法院大法官;其後分別於1967年、1976年二度連任大法官,是繼胡伯岳之後第二位擔任三屆中華民國大法官者,而林紀東任期長達27年,於其在1985年卸任之時亦僅次於胡伯岳。於1990年逝世。

林紀東著有《中華民國憲法逐條釋義》、《行政法》、《憲法論叢》。

參考資料

  • 《司法院史實紀要》,司法院編,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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