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葆恆

林葆恆(1881年-?年,字介如[1]廣東省香山縣[2]翰林院編修[3]

  • 宣統二年(1910年)九月二日,內閣奉上諭:林葆恆著賞給文科進士。
  • 民國元年(1912年),全國臨時教育會議議員[4]
  • 民國元年(1912年)12月19日,署駐小呂宋副領事,民國二年(1913年)12月31日離職,民國三年(1914年)1月17日復署,本年改稱斐利賓副領事,民國六年(1917年)2月17日開缺。[5]
  • 民國七年(1918年),國立北京大學法預科講師兼預科補習班教員[6]
  • 民國十一年(1922年)2月23日,署駐溫哥華領事。[5]
  • 民國十四年(1925年)1月19日,署駐泗水領事。民國十六年(1927年)12月28日,回國[5][7]

註釋

  1. 林葆恆年三十歲,廣東人,遊學美國畢業。以上一名習文科,本屆考試列最優等,擬請旨賞給文科進士。《歷史檔案》1997年第2期第56頁
  2. 林葆恆,城內人,字介眉,美國文科畢業,宣統二年廷試列最優等,賜進士,授職翰林院編修。《香山縣誌續編》
  3. 上諭:此次引見之廷試遊學畢業生進士江古懷何育傑鍾世銘劉冕執俞同奎高勝儒凌春鴻吳乃琛孫昌潤羅忠詒劉國珍刁作謙陳祖良梁賚奎陳訓昶董如奉林葆恆葉可樑朱天奎韓楷均著授職翰林院編修;諸翔王蔚文謝培筠季新益羅聽餘汪果孫多鈺薛宜琪崔潮吳鼎昌劉先鷙沈王楨方擎劉慶綬趙世瑄廖炎楊壽桐均著授職翰林院檢討;朱公釗張嘉森胡驤黃曾銘唐在賢鍾偉薛楷方時簡韓振華江順德屠密嚴恩棫彭炳張修敏楊德森朱葆勤黃瀛元席聘臣均著改為翰林院庶吉士。「宣統三年五月十一日」,《兩廣官報》
  4. 林葆恆,字介如,廣東人。《教育雜誌》第4卷第6號-特別記事』,1912年9月
  5. 《辛亥以後十七年職官年表》
  6. 林葆恆,字介如,三十八歲,廣東人,住東裱褙胡同。北京大學預科補習班職員錄。《國立北京大學廿周年紀念冊》
  7. 在荷印地區,泗水領事林葆恆(1925年1月至1927年12月28日在任)除了在領事館裡,大做詩詞以示風雅外,就是送金字牌板到美里達(Blitar)商會會長家裡,回來時從會長家裡帶走一些咖啡和啤酒。對於林葆恆以及其他中國駐東南亞領事的行徑,當地華僑極其不滿,他們說:「我們不曉得荷屬法屬的領事,是負什麼使命?他們除了『吃飯』、『睡覺』外,至多代祖國向華僑要一些捐款,或且宣布一些祖國寄來的公文,對於華僑怎樣的保護,教育怎樣的提倡和整理,華僑團體進行的指導……都一概置之腦後。……弄得華僑對於領事的設置,視為多事。」張堅著.《東南亞華僑民族主義發展研究 (1912-1928)》.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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