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之焕
梅之焕(1575年-1641年),名长公,字松文,又字彬父,别号信天。湖北麻城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甲辰進士,崇禎初官至甘肅巡撫。
梅之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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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嘉議大夫巡撫甘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湖廣麻城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名長公,字松文 又字彬父,別號信天 | |
出生 | 萬曆三年(1575年)正月十八日[1] | |
逝世 | 崇禎十四年(1641年) | |
親屬 | (從父)梅國楨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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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梅之焕為侍郎梅国桢的从子。十四歲为诸生。好讀書,善骑射,能诗能文。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成进士,选为庶吉士。后任吏科给事中,曾參劾东厂太监李浚欺民,又批沈一贯结党。出為廣東副使,擒誅豪民沉殺烈女者,民歎服其神。又扼守海道,降服海寇袁進。改視山東學政。天啟元年(1621年)以通政參議召遷太常寺少卿,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丁內、外艱,家居。
崇禎帝即位,起故官,巡撫甘肅。退休後仍能主持正義,“势豪虽側目视公,亦不能不为絀服也。”[2],抗擊流寇[3],“每年贼凡数至,终不敢近城堡,每次活人以万计。”[4]晚年值清兵入塞,营建蕲黄四十八寨以抗。崇祯十四年(1641年)八月十二日,病逝。《明史》有傳[5]。
注釋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梅之焕,己卯正月十八日,癸卯科,戊辰起甘肃巡抚,右佥都御史,庚午革职。
- 钱谦益《梅长公传》
- 光绪八年《麻城县志》载:崇祯“八年乙亥,流贼往来如织,然未尝攻城,止肆野掠杀,掳无算,房屋尽毁。各乡依山结砦保众,官兵坐视不援。凡贼魁谓之‘掌盘子’,余以绰号行,曰‘紫微星’、‘老回回’、‘闯塌天’、‘射塌天’、‘老曹操’、‘过天星’、‘一只虎’、‘隔帘燕’、‘扫地王’、‘闯王’、‘闯将 ’、‘一斗粟’”、‘混世王’、‘八大王’。邑绅梅之焕倡率捍卫。”
- 万延《明故嘉议大夫巡抚甘肃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梅公行状》
- 《明史·卷二四八》:梅之焕,字彬父,麻城人,侍郎国桢从子也。年十四为诸生。御史行部阅武,之焕骑马突教场。御史怒,命与材官角射,九发九中,长揖上马而去。
万历三十二年举进士,改庶吉士。居七年,授吏科给事中。东厂太监李浚诬拷商人,之焕劾其罪。寻上言:“今天下民穷饷匮,寇横兵疲。言官舍国事争时局,部曹舍职掌建空言,天下尽为虚文所束缚。有意振刷者,不曰生事,则曰苛求。事未就而谤兴,法未伸而怨集,豪杰灰心,庸人养拙,国事将不可为矣。请陛下严综核以责实事,通言路以重纪纲,别臧否以惜人才,庶于国事有济。”时朝臣部党角立,之焕廉觚自胜,尝言:“附小人者必小人,附君子者未必君子。蝇之附骥,即千里犹蝇耳。”时有追论故相张居正者,之焕曰:“使今日有综名实、振纪纲如江陵者,讠翕訿之徒敢若此耶?”其持平不欲傅会人如此。出为广东副使,擒诛豪民沈杀烈女者,民服其神。海寇袁进掠潮州,之焕扼海道,招散其党,卒降进。改视山东学政。天启元年以通政参议召迁太常少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丁内外艰,家居。当此之时,魏、客乱政,应山杨涟首发忠贤之奸。忠贤恚甚,拷杀涟。由此悍然益诛锄善类,忄买慀楚人矣。谓涟被逮时,过麻城,涟罪人也,之焕与盘桓流涕,当削籍,其实涟未尝过麻城也。无何,逆党梁克顺诬以赃私,诏征赃。
庄烈帝即位,乃免征,起故官,巡抚甘肃。大破套寇,斩首七百余级,生得部长三人,降六百余人。明年春,寇复大入,患豌豆创,环大黄山而病。诸将请掩之,之焕不可,曰:“幸灾不仁,乘危不武,不如舍之,因以为德焉。”遂不战。逾月,群寇望边城搏颡涕泣而去。冬,京师戒严,有诏入卫。且行,西部乘虚犯河西。之焕止留,遣兵伏贺兰山后,邀其归路,大兵出水泉峡口,再战再败之,斩首八百四十有奇,引军东。俄悍卒王进才杀参将孙怀忠等以叛,走兰州。之焕遂西定其变,复整军东。明年五月抵京师,已后时矣,有诏之焕入朝。翌日又诏之焕落职候勘,温体仁已柄政矣。初,体仁讦钱谦益,之焕移书中朝,右谦益。至是,体仁修隙,之焕遂得罪。
之焕虽文士,负材武,善射,既废,无所见。所居县,阻山多盗。之焕无事,辄率健儿助吏捕,无脱者。先是,甘肃兵变,其溃卒畏捕诛,往往亡命山谷间,为群盗,贼势益张。至是,贼数万来攻麻城,望见之焕部署,辄引去。帝追叙甘肃前后功,复之焕官,廕子,然终不召。明年病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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