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國楨
梅國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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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通議大夫總督宣大山西軍務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 ||
籍貫 | 湖廣麻城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克生,號衡湘 | |
出生 |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 | |
逝世 |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 | |
親屬 | (從子)梅之煥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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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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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國楨(1542年-1605年),字克生,号衡湘,湖广麻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梅国桢年少时雄杰自喜,擅长骑射。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进士,任順天府固安縣知县,迁任御史。
万历二十年。宁夏降将哱拜父子反叛;他被任为监军御史,跟随明将魏学曾前往讨伐。官兵一再失利。他荐举李如松为提督,率领辽东、宣府、大同及山西各路援兵前往。魏学曾上书请求不让监军参与军机,梅国桢便上书劾魏学曾失职。后来官兵久战不胜,魏学曾由叶梦熊代之。梅国桢监督将士奋力征讨,并用离间计,使哱拜军队内乱。官兵乘机进袭,哱拜自缢死,其子降。梅国桢以功被提升为太仆少卿,次年任右副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后又调任兵部右侍郎,总督宣(宣府)、大(大同)、山西军务。
万历二十九年,以父死丁忧返鄉,因哀伤过度,一病不起,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去世。《明史》有传。
著作
著有《梅司马遗文》、《燕台集》、《性理格言》等,其诗才华富赡,气概深沉,看似平淡无奇,实则含蓄深厚。
人物轶事
少司马梅衡湘初任官时,是固安县县令。固安县多出宦官,因此并不把一个小小的县令看在眼里,经常故意刁难,梅公却都能心平气和的从容应对。某次一位宦官送给梅公一副猪脚,目的是想要梅公为他讨债,于是梅公命人烹调猪脚,设宴款待宦官,并把欠钱的县民叫来官府,斥责他们欠钱不还。县民们却纷纷哭诉自己的贫穷,梅公大声怒骂说:“宦官大人好心借钱给你们,你们竟敢哭穷赖债,今天你们一定要还清所有债务,否则我就打死你们!”县民们都哭丧着脸离去。一旁观看的宦官不免有些心软,梅公察觉宦官态度软化,再度把欠钱的县民叫来,梅公皱着眉对他们说:“我也知道你们很穷,但是我实在出于无奈,现在为了偿清债务,只有卖掉你们的妻儿来还钱,但我也不忍心让你们骨肉骤然分离,所以特别再宽限一天,今夜就与妻子诀别吧,此生恐怕不能再相聚了。”县民们听了,忍不住痛哭失声,宦官也不禁掉泪,当场打消讨债的念头,并且把借条都撕毁。从此,其他的宦官索债也都从宽处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