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思平
梅思平(1896年-1946年9月14日),原名祖芬,字思平,以字行,生於浙江省永嘉县,中華民國政治人物。
梅思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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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1896年 大清浙江省永嘉县 |
逝世 | 1946年9月14日 中華民國南京市 |
国籍 | 中華民國 |
别名 | 梅祖芬 |
教育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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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政治人物 |
活跃时期 | 20世纪 |
政党 | 中國國民黨 |
生平
梅思平从浙江省立第十中学校(今温州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五四运动爆发后,梅思平为学生运动的参与者之一[1]。毕业后,先后担任商务印书馆编辑、中央大学和中央政治学校教授、江苏省第十区行政督察专员、保安司令、中国国民党中央法制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
1938年,与汪精卫一起逃到河内。先后出任汪精卫政权的工商部、实业部、內政部部长,浙江省政府主席,中央政治委员会指定委员。
1939年1月16日,在香港的梅思平在路上被數人襲擊打傷頭部。
1945年抗战胜利,他于同年9月26日在南京北平路寓所被军统人员逮捕。
1946年5月以叛国罪被判处死刑。是汪精衛政权中在南京受审的第一个人。同年9月14日梅思平在南京被执行枪决。
注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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