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贊儒

楊贊儒1951年),生於台灣花蓮(原籍台東縣);曾短暫接觸一贯道,後於 台中圣贤堂擔任鸞生,以楊生為名,出版許多扶鸞善書。後皈依佛門臨濟正宗一脈出家,法号聖輪,稱融合;創建了臺中佛法山寺、臺中聖德禪寺、臺北海天禪寺、高雄大寶禪寺,並推廣有機農業飲茶文化。2011年因涉嫌性侵被判處十年徒刑[1]

經歷

楊贊儒原信奉道教,五專畢業後,至臺中聖賢堂擔任鸞生,同時主編《聖賢雜誌。1976年,稱在扶鸞中,濟公活佛帶領他的魂魄遊歷地獄,後來以楊生為名,相繼出版了《地獄遊記》、《天堂遊記》;1981年,創立聖德寶宮,並成立聖德雜誌社,印行許多道教書籍。

1989年,於台中市北屯區大坑地區附近創立佛法山,從事有機茶葉的耕作。1997年,在臨濟宗悟明長老門下出家;1998年5月16日,由藏傳佛教薩迦派哦巴法王祿頂堪仁波切為其剃度,授藏傳具足戒,授予他「貢噶仁千多傑仁波切」的稱號。為臨濟宗第48代傳人。

爭議事件

性騷擾案

2011年11月,楊贊儒遭女信徒指控,假藉對信徒開示之名義,涉嫌性騷擾,尚有一名比丘尼將全程拍攝下來。警方將兩人偵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送往台中地檢署由檢察官複訊,於7日遭到收押[2]

檢方指出,楊先以男女雙修為由,向禪寺女法師、義工及職工等5人洗腦。後來再由這5人協助,性侵猥褻其他女信徒。自2006年至2011年底間,有多名女性被害,案發後陸續有5名女被害人出面向檢警報案指控[3]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具體求刑20年。

2012年11月9日,台中地方法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等罪,將楊贊儒判處15年有期徒刑[4]。2013年6月17日,一審依強制性交等罪判他15年,因楊上訴後,已賠償350萬元與其中2名被害人和解,臺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改判楊10年;另4名協助楊性侵、猥褻女信徒的女弟子,分別被判3月至1年1月不等;仍可上訴[5]。2014年8月7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臺中市政府的偵查爭議和糾正

臺中市政府屢次表揚楊贊儒的團體為績優宗教團體,未依法督導及查核聖德禪寺,楊贊儒與法師員工共同假借所謂宗教男女雙修,實施性侵害並以相機拍攝、性騷擾,是否依法採取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措施,并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於偵查時已知悉8名被害人疑似遭受性騷擾,以楊贊儒宗教身分特殊,事涉敏感,恐有損其宗教團體之形象為由,僅通報其中1名被害人,受監察院調查糾正。[6]

著作

  • 天堂遊記
  • 地獄遊記

參考文獻

  1. . 台灣蘋果日報. 2013-06-18 [2019-04-20] (中文(台灣)‎).
  2. . 蘋果日報 (蘋果日報). 2011年11月9日 [2017-10-14] (中文(台灣)‎). 已忽略文本“ti 王煌忠、曾雪蒨” (帮助)
  3. . ETtoday. 2012-03-02 [2012-03-02] (中文(台灣)‎).
  4. . 蘋果日報. 2012-11-10 [2012-11-10] (中文(台灣)‎).
  5. . 蘋果日報. 2013-06-17 [2013-06-17] (中文(台灣)‎).
  6. 高鳳仙監察院調查報告《100年11月2日臺中市佛法山聖德禪寺爆發創辦人聖輪法師假借開示之名,涉嫌對女義工及信徒為性侵害或性騷擾》監察院調查報告中華民國101年4月25日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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