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魄

魂魄,附於人體的精神靈氣,類似於西方所說的靈魂。在中國哲學之中,魂魄陰陽對反,魂為陽性精氣,魄為陰性精氣。[1][2]

馬王堆一號漢墓帛畫展現了西漢初年的宇宙觀,有學者認為此帛畫的作用是「招魂復魄」或「引魂升天」

概論

中國古代認為人體乃至萬物,皆附有精神,稱之為魂魄。[3]古來禮俗,人死之後,會以其所著之衣,置於屍魄之上。因為魂不在體內,所以將衣喚魂。若魂辨識到自己的衣服,則尋衣歸體。上並要書其姓名,以幫助亡魂返回其體。若喚魂後無復生,才為之舉行葬禮[4]

逝去後化為,其魂氣(精神)屬歸于天,謂之;形魄(骨骸)屬歸于地,謂之聖人因之制,敬奉鬼神[5][6]

人若魂魄分去,則病;魂魄盡去,則死。若未得善終,則化為厲鬼作祟,造成禍害。道士術家傳有種種拘錄及上章之法,用以招魂聚魄,驅鬼蕩邪。[7][8]《十洲記》載西海聚窟洲上有神鳥山,山有異寶返魂樹,取樹汁製為丸,名為驚精香、返生香。死者若聞其香氣,則可死而復生。[9]

漢代時,泰山(岱山、太山)被當時人看作鬼魂群聚之處,產生「魂歸梁甫(梁父),魄歸蒿里(下里)」之說。[10][11][12]

中醫學

中醫氣哲學定義為人的表限只限定於兩種狀態,一是為魂態(精神充足、有活力、有鬥志...等等)而氣旺盛於五臟為循環為中心(心、)另一種狀態為魄態而只能感受到情緒而氣旺盛於六腑為循環為中心(三焦膀胱大腸小腸)。

兩漢時期,將「魂」、「魄」、「神」、「意」、「志」與五行五臟相配,謂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腎藏志,脾藏意,若能制勝五行,調和五臟,則可安養延年。持古文經學者,如太玄經等,以脾-木、肺-火、心-土、肝-金、腎-水相配;持今文經學者,如黃帝內經等,以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腎-水相配。 [13]

道教

批判

孔子主張「敬鬼神而遠之」謂之。又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可見,孔子對鬼神抱持敬奉但不親近的態度,而以對人的關懷為重。[14]

按照马王堆汉墓帛书出土的《易傳》,孔子(可能為偽托)表示:「後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與史巫同涂而殊歸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義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表現了當時儒家以德行為重,不求福報的觀點,與事鬼神之巫師是「同途而殊歸」[15]

《牟子理惑論》中質問牟子的人,主張「履道者,當虛無澹泊,歸志質朴」,不該「道生死以亂志,說鬼神之餘事」,並舉孔子的話為證[16]

東漢王充在其著作論衡認為「形須氣而成,氣須形而知」,主張人死後無[17]。其主張在南北朝時期,發展出范縝的形死神滅論,用以對抗佛教輪迴轉世觀。[18]

南宋儒者朱熹認為屬陽的「魂」離散後為「神」,而屬陰的「魄」離散後為「鬼」。神為氣之伸,是陽氣之靈;鬼為氣之屈,為陰氣之靈。如此,鬼神只是從人身離散的氣之屈伸而已。人逝去後,此氣即散盡於天地之間。[19]

參見

參考文獻

  1.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
  2. 《大戴禮記》卷五曰:「陽之精氣曰神,陰之精氣曰靈。……」盧辯注曰:「神為魂,靈為魄。魂魄者,陰陽之精,有生之本也。及其死也,魂氣上升於天為神,體魄下降於地為鬼,各反其所自出也。」
    • 易傳·繫辭》:「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孔穎達疏:「『精氣為物』者,謂陰陽精靈之氣,氤氳積聚而為萬物也。『遊魂為變』者,物既積聚,極則分散,將散之時,浮遊精魂,去離物形,而為改變,則生變為死,成變為敗,或未死之間,變為異類也。『是故知鬼神之情狀』者,能窮易理,盡生死變化,以此之故,能知鬼神之內外情狀也。物既以聚而生,以散而死,皆是鬼神所為,但極聚散之理,則知鬼神之情狀也。言聖人以易之理而能然也。」
    • 越絕書·外傳枕中》:「越王問於范子曰:『寡人聞人失其魂魄者,死;得其魂魄者,生。物皆有之,將人也?』范子曰:『人有之,萬物亦然。天地之間,人最為貴。物之生,穀為貴,以生人,與魂魄無異,可得豫知也。』」
    • 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心之精爽,是謂魂魄」
    • 左傳·昭公七年》:「趙景子問焉,曰:伯有猶能為鬼乎?子產曰:能。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孔穎達疏:「人禀五常以生,感陰陽以靈。有身體之質,名之曰形。有嘘吸之動,謂之爲氣,氣之靈者曰魄。既生魄矣,其内自有陽氣也。氣之神者曰魂。魂魄,神靈之名,本從形氣而有。附形之靈爲魄,附氣之神爲魂。附形之靈者,謂初生之時,耳目心識,手足運動,啼呼爲聲,此則魄之靈也。附氣之神者,謂精神性識,漸有所知,此則附氣之神也。魄在於前,魂在於後,魄識少而魂識多。人之生也,魄盛魂强。及其死也,形銷氣滅。……魂附於氣,氣又附形。形强則氣强,形弱則氣弱。魂以氣强,魄以形强。」
    • 《越絕書·外傳枕中》:「魂者,橐也;魄者,生氣之源也(《五行大義》作:「魄者,嚢也;魂者,生氣之源」)。故神生者,出入無門,上下無根,見所而功自存,故名之曰神。神主生氣之精,魂主死氣之舍也(《五行大義》作:「魂者生氣之精,魄者死氣之舍」)。魄者主賤,魂者主貴,故當安靜而不動。魂者,方盛夏而行,故萬物得以自昌。神者,主氣之精,主貴而雲行,故方盛夏之時不行,即神氣槁而不成物矣。故死凌生者,歲大敗;生凌死者,歲大美。故觀其魂魄,即知歲之善惡矣。」
    • 儀禮·士喪禮》:「士喪禮。死於適室,幠用斂衾。復者一人以爵弁服,簪裳於衣,左何之,扱領於帶;升自前東榮、中屋,北面招以衣,曰:「皋某復!」三,降衣於前。受用篋,升自阼階,以衣。復者降自後西榮。」鄭玄註:「復者,有司招魂復魄也。」賈公彥疏:「出入之氣謂之魂,耳目聦明謂之魄,死者魂神去離於魄,今欲招取魂來復歸於魄,故招魂復魄。」
    • 永樂大典殘卷·法苑珠林》:
    • 朱熹《楚辭集注》:「古者人死,則使人以其上服升屋,履危北面而號曰:「皋!某復。」遂以其衣三招之,乃下以覆屍。此禮所謂復。而說者以為招魂復魄,又以為盡愛之道而有禱祠之心者,蓋猶冀其復生也。如是而不生,則不生矣,於是乃行死事。此制禮者之意也。」
    • 九歌·國殤》:「身既死兮神以靈,子魂魄兮為鬼雄。」
    • 尸子·佚文》:「天神曰靈,地神曰祇,人神曰鬼。鬼者歸也,故古者謂死人為歸人。」
    • 莊子·知北遊》:「人之生,氣之聚也。聚則為生,散則為死。」
    • 列子·天瑞》:「精神者,天之分;骨骸者,地之分。屬天清而散,屬地濁而聚。精神離形,各歸其真,故謂之鬼。鬼,歸也,歸其真宅。黃帝曰:『精神入其門,骨骸反其根,我尚何存?』」
    • 禮記·郊特牲》:「魂氣歸于天,形魄歸于地。故祭,求諸陰陽之義也。」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以魂本附氣,氣必上浮,故言魂氣歸于天;魄本附形,形既入土,故言形魄歸于地。聖王緣生事死,制其祭祀,存亡既異,別為作名,改生之魂曰神,改生之魄曰鬼。」
    • 禮記·禮運》:「作其祝號,玄酒以祭,薦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與其越席,疏布以冪,衣其浣帛,醴醆以獻,薦其燔炙,君與夫人交獻,以嘉魂魄,是謂合莫。然後退而合亨,體其犬豕牛羊,實其簠簋、籩豆、鉶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謂大祥。此禮之大成也。」
    • 禮記·祭義》:「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而不知其所謂。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之至也。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骨肉斃於下,陰為野土;其氣發揚于上,為昭明,焄蒿凄愴,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因物之精,制為之極,明命鬼神,以為黔首則。百眾以畏,萬民以服。」
    • 孔子家語·哀公問政》:「宰我問於孔子曰:吾聞鬼神之名,而不知所謂,敢問焉。孔子曰:人生有氣有魄。氣者,神之盛也。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謂鬼;魂氣歸天,此謂神。合鬼與神而享之,教之至也。骨肉弊於下,化為野土,其氣揚于上,此神之著也。聖人因物之精,制為之極,明命鬼神,以為民之則。」
    • 左傳·昭公七年》:「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馮(憑)依於人,以為淫厲。……其用物也弘矣,其取精也多矣,其族又大,所馮厚矣,而強死,能為鬼,不亦宜乎?」
    • 韓非子·解老》:「凡所謂崇者,魂魄去而精神亂,精神亂則無德。鬼不崇人則魂魄不去,魂魄不去而精神不亂,精神不亂之謂有德。上盛畜積,而鬼不亂其精神,則德盡在於民矣。」
    • 墨子·明鬼》:「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殺我而不辜,若以死者為無知則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諸侯而田於圃,田車數百乘,從數千,人滿野。日中,杜伯乘白馬素車,朱衣冠,執朱弓,挾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車上,中心折脊,殪車中,伏弢而死。當是之時,周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周之《春秋》」
    • 論衡·辨祟》:「世俗信禍祟,以為人之疾病死亡,及更患被罪,戮辱懽笑,皆有所犯。起功、移徙、祭祀、喪葬、行作、入官、嫁娶不擇吉日,不避歲、月,觸鬼逢神,忌時相害。故發病生禍,絓法入罪,至于死亡,殫家滅門,皆不重慎,犯觸忌諱之所致也。如實論之,乃妄言也。」
    • 通典·祓禊》:「韓詩曰:「鄭國之俗,三月上巳,之溱洧兩水之上,招魂續魄。秉蘭草,祓除不祥。」
    • 楚辭·招䰟》:「帝告巫陽曰:『有人在下,我欲輔之。魂魄離散,汝筮予之。』巫陽對曰:『掌㝱!上帝其難從;若必筮予之,恐後之謝,不能復用。』巫陽焉乃下招曰:『魂兮歸來!去君之恆幹,何為四方些?捨君之樂處,而離彼不祥些。……魂兮歸來!君無上天些。虎豹九關,啄害下人些。一夫九首,拔木九千些。豺狼從目,往來侁侁些。懸人以娭,投之深淵些。致命於帝,然後得瞑些。歸來!往恐危身些。魂兮歸來!君無下此幽都些。土伯九約,其角觺觺些。敦脢血拇,逐人伂駓駓些。參目虎首,其身若牛些。此皆甘人。歸來!恐自遺災些。……魂兮歸來!入修門些。工祝招君,背行先些。秦篝齊縷,鄭綿絡些。招具該備,永嘯呼些。魂兮歸來!反故居些。天地四方,多賊姦些。像設君室,靜閒安些。……」
    • 抱朴子·論仙》:「人無賢愚,皆知己身之有魂魄,魂魄分去則人病,盡去則人死。故分去則術家有拘錄之法,盡去則禮典有招呼之義,此之為物至近者也。然與人俱生,至乎終身,莫或有自聞見之者也」
    • 赤松子章曆》:「太上老君、太上丈人、天師君、門下主者,賜為分別。上請本命君十萬人,為某解除亡人復連之氣,願令斷絕。生人魂神屬生始,一元一始,相去萬萬九十餘里。生人上屬皇天,死人下屬黃泉。生死異路,不得擾亂某身。又恐亡某生犯莫大之罪,死有不赦之愆,繫閉在於諸獄,時在河伯之獄,時在女青之獄,時在城隍社廟之中。不知亡人某魂魄在何處,並乞遷達,令得安穩,上昇天堂,衣食自然,逍遙無為,墳墓安穩,注訟消沉,某身中疾病,即蒙除愈,復連斷絕,元元如願,以為效信。恩惟。」
  3. 《海內十洲記》:「洲上有大山,形似人鳥之象,因名之為神鳥山。山多大樹,與楓木相類,而花葉香聞數百里,名為反魂樹。扣其樹,亦能自作聲,聲如群牛吼,聞之者,皆心震神駭。伐其木根心,於玉釜中煮,取汁,更微火煎,如黑餳狀,令可丸之。名曰驚精香,或名之為震靈丸,或名之為反生香,或名之為震檀香,或名之為人鳥精,或名之為卻死香。一種六名,斯靈物也。香氣聞數百里,死者在地,聞香氣乃卻活,不復亡也。以香薰死人,更加神驗。」
  4. 陸機《泰山吟》:「泰山一何高,迢迢造天庭。峻極周已遠,層雲鬱冥冥。 梁甫亦有館,蒿里亦有亭。幽塗延萬鬼,神房集百靈。 長吟泰山側,慷慨激楚聲。」
  5. 晉‧張華《博物志》卷一〈地〉:「太山,天帝孫也,主召人魂。東方萬物始,故知人命之長短。
  6. 劉德玲. (PDF). 中央大學人文學報. 2011.
    • 五行大義·論雜配》:「」
    • 【古文經說】《太玄經》:「三八為木,為東方,……藏脾,侟志,……四九為金,為西方,……藏肝,侟魄,……二七為火,為南方,……藏肺,侟魂,……一六為水,為北方,……藏腎,侟精,……五五為土,為中央,……藏心,侟神,……五行用事者王,王所生相,故王廢,勝王囚,王所勝死。」
    • 【今文經說】《老子河上公章句·成象章》:「。」
    • 【今文經說】《老子河上公章句·能為章》:「人載魂魄之上得以生,當愛養之。喜怒亡魂,卒驚傷魄。魂在肝,魄在肺。美酒甘肴,腐人肝肺。故魂靜志道不亂,魄安得壽延年也」
    • 【今文經說】《五行大義·論雜配》:「」
    • 邢玉瑞. . 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4.
    • 論語·雍也》:樊遲問知。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
    • 論語·先進》:「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
  7. 余英時. .
  8. 黃俊威. . 第三次儒佛會通學術研討會論文選輯. 1998.
  9. 《論衡》:「凡天地之間,有鬼,非人死精神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致之何由?由於疾病。人病則憂懼,憂懼見鬼出。凡人不病則不畏懼,故得病寢衽,畏懼鬼至。畏懼則存想,存想則目虛見。」
  10. 周睦凱. . 政大機構典藏. [2017-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8).
  11. 陳佳銘. (PDF). 國立政治大學哲學研究所. 2007.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人事典·魂魄部》,出自《古今圖書集成

研究書目

  • 余英時著,侯旭東等譯:《東漢生死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 錢穆:《靈魂與心》
  • 馬昌儀:《中國靈魂信仰》
  • 嚴紀華:《當古典遇到現代》離魂暗逐郎行遠,淮南皓月冷千山-「離魂」故事系列試探
  • 太平御覽·妖異部·魂魄》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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