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 (学者)

江平1930年12月28日),生于大连,祖籍浙江宁波,是中国著名民法学者,有“民法泰斗”之称,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

江平教授(右)在北京大学的一场讲座之后和他的学生合影

经历

生于大连的一个银行职员家庭,1937年全家迁往上海,一年后转往北平。初中就读北平艺文中学,高中就读崇德中学(今北京三十一中)。1948年到1949年间在燕京大学新闻系学习,因参加中國共產黨的地下外围组织“民主青年同盟”而辍学

1949年参加了北平市团委筹备工作。1951年到1956年作为首批至蘇聯的留学生,先后就读于喀山大学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参加中国学生会工作[2],以全优成绩提前一年毕业,回国任教于北京政法学院,在民法教研室任教[3]

1957年因和其他19名年轻教师写大字报对校政建言(他是起草者),以及公开议论赫鲁晓夫报告而被打成右派,新婚妻子被迫与他离婚[3]。后被派往北京西山劳动,被火车压断一条腿[4]。1959年以“摘帽右派”身份回到了北京政法学院外语教研室。1972年,学校解散,随部分教职工到安徽农村劳动。后被组织清除,被派到北京延庆中学俄语

1978年,北京政法学院复校,江平被恢复教职。1982年担任该学院副院长,1984年任改名后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1988年6月任校长。1990年2月15日因支持学生运动而被免职。

曾任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参与和负责了《行政诉讼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合同法》、《物权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制订。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其名言“只向真理低头”,激励了无数法大学子。

2012年11月他在北京的座谈上表示:近年来中国司法改革倒退,公安政法委权力过大是国家不幸,中国应建立法院权威和司法独立。要建立财产申报、审查和预算公开、差额及公开选举等各项制度,也应废除违法多年的劳动教养制度[5][6]

著作

  • 《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论》
  • 《罗马法基础》
  • 《公司法教程》
  • 《民法教程》
  • 《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第11届深圳读书月”11月29日评为“2010年度十大好书”榜首)
前任:
邹喻
中國政法大學校長
1988年 – 1990年
繼任:
陈光中

参考资料

  1. 中国人大网. . 2020-11-26 [2020-12-11].
  2. 《环球法律评论》只向真理低头——江平先生访谈录
  3. 《瞭望东方周刊》江平:永脱右派帽
  4. 《中国新闻周刊》法学大家江平人生写照:法治是唯一信仰
  5. . 联合早报. 2012-11-30.
  6. . 联合早报. 20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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