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清)

江西省
 大清

1645年-1911年
赣位置
1911年
首府 南昌府
歷史
 - 成立 1645年
 - 廢除 1911年
現隸屬於  中國江西省

江西省满语穆麟德giyangsi golo),为清朝内地十八省的一个省。

督抚沿革

1645年,设江西巡抚江西布政使司。1645年—1665年另有南赣巡抚。1645年,两江总督管辖,1661年,专设江西总督,1665年,裁撤江西总督,1674年,复设江西总督,1682年,裁撤江西总督,两江总督管辖江西。

行政区划

清朝下轄十三府、一直隸州,共計一州、四廳、七十四縣:

糧儲兼南撫建道

饒廣九南道

袁瑞南臨鹽法道

吉贛南寧道

参考文献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參見

    前任:
    大明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大清江西省 繼任:
     中华民国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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