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英餘孽
港英餘孽是一個貶義詞,又稱港英殘孽。其意思指英屬香港時代,執政當局工作或培育出來的公務員、立法局議員、行政局議員和市民;從建制派的觀點來看,是指西方的代理人或西方的傀儡。
港英政府或港英當局是香港英國殖民地時期(1841年1月26日—1997年6月30日)中國共產黨或香港左派人士對由英国人管治的香港政府的稱呼。1960年代,香港親北京的左派便以「港英」稱呼當時的殖民地政府。六七暴動時左派的部份口號即為「我們必勝!港英必敗!」[1]、「港英不低頭就走頭」[2](「走頭」為粵語逃跑之意)。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後,部分傳媒亦逐漸開始使用這個名詞,將殖民地時期的政府稱為港英政府,以區別同樣是簡稱香港政府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份人士認為這個名詞具有帶有濃烈政治色彩,因此改用「英屬香港」這稱號。
「港英」一詞亦可用來形容一切和香港殖民地時期有關的事物。例如整個殖民地時期可稱為「港英時期」。
参考文献
- http://1967hongkong.blogspot.com/2006/08/196711-19681967-uacct-ua-494956-3.html
- . [2016-09-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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