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純
溫純(1539年-1607年),字希文,号一斋,更号亦斋,陝西三原縣人。明神宗万历时期名臣。官至工部尚书、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
溫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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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光祿大夫柱國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贈少保 | ||
籍貫 | 陝西三原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希文,号一斋 | |
諡號 | 恭毅 | |
出生 | 嘉靖十八年(1539年) 陝西三原縣 | |
逝世 |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 陝西三原縣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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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少時為人凝重,少言笑。二十六歲時鄉試第一,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1565年)進士,授山東壽光知縣,颇有政绩。隆庆二年(1568年),调任户科、吏科给事中,升兵科都给事中,以敢言著称。因与首辅高拱政见不合,出为湖广参政,以告病回乡。高拱罢职,起为河南参政,分守南阳。万历二年(1574年)。调任太仆、太常、大理少卿。五年(1577年),升光禄卿。七年(1579年),转太常卿。因与首辅张居正意见不合,请求告老归家。张居正死后,再次起复为太常卿,转大理卿。十二年(1584年),以兵部右侍郎巡抚浙江。十五年(1587年),调任户部右侍郎,转左侍郎,升都察院右都御史。不久,以母忧去职。張居正死後后,經孫繼先舉薦,恢復官職[1],除丧后,起为南京吏部尚书,主持癸巳年(1593年)京察。事毕,升工部尚书。以父亲老迈,上书乞归家奉养。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终丧,召为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又主持己亥年(1599年)京察。以争请下考选、罢矿税、释逮系诸臣三事,为朝野所瞩目。由因于永清、妖书、楚宗三案及乙巳年(1605年)京察,与首辅沈一贯交恶。不久,被迫致仕。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闰六月初三在三原家中去世,年六十九,赠少保,谥号“恭毅”。
关于他的事迹,有明萧彦《掖垣人鉴》(万历间刊本)卷一五,明李绍文《皇明世说新语》(万历三十八年刊本)卷一,清徐学《明史列传》(旧抄本)卷七六,清张廷玉等《明史》卷二二〇均有专传。《明史》載溫純:“肅百僚,振風紀,允稱名臣”。
著作
温纯晚年兴修三原龙桥。著有《历官谏草》、《学一堂全集》、《杜律一得》、《大婚礼汇笔记》等。今合集為《温恭毅公文集》。
温纯墓志铭
陕西三原县出土沈鲤撰《明故光禄大夫柱国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赠少保谥亦斋温公暨元配赠一品夫人李氏继配赠一品夫人杨氏再继配赠夫人宋氏合葬墓志铭》,长112厘米,宽112厘米,厚17厘米,全文100行,满行100字。该墓志铭较传世的沈鲤《亦玉堂稿》卷一〇《温纯墓志铭》详细。
參考書目
- 《明史》(卷229):孫繼先 ,字胤甫,盂人。隆慶五年進士。居正既敗,繼先請召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鄒元標幷及余懋學、趙應元、傅應禎、朱鴻謨、孟一脈、王用汲。又薦魏學曾、宋纁、張岳、毛綱、胡執禮、王錫爵、賈三近、溫純、曹科、陳有年、朱光宇、趙參魯等諸人。既坐謫,終南京吏部主事。
- 《明史》卷二百二十
- 明沈鲤《明光禄大夫柱国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赠少保一斋温公墓志铭》
- 明叶向高《光禄大夫柱国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赠少保亦斋温公偕配赠一品夫人李氏杨氏宋氏神道碑》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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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辛自修 |
明朝工部尚書 1593年 |
繼任: 衷貞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