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尾礮臺
滬尾砲臺(英語:),又作滬尾礮臺,位於今台灣新北市淡水區,為建造於1886年的火炮砲台,佔地約8公頃。該砲台為台灣第一位巡撫劉銘傳所主導建造,其建造目的是為了防衛台灣淡水港。
滬尾砲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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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臺灣)文化資產 | |
滬尾炮台的外牆;上面掛著劉銘傳所留「北門鎖鑰」碑文 | |
登錄名稱 | 滬尾礮臺 |
舊稱 | 滬尾砲臺 |
登錄等級 | 國定古蹟 |
登錄類別 | 關塞 |
位置 | 中華民國新北市 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巷31號 |
建成年代 | 大清光緒十四年(1888年) |
該砲台雖停用多年,但因為長期屬軍事要塞,因此建築大致完整,門額上仍留存劉銘傳親筆題之「北門鎖鑰」石碑,也保留了砲台旁兩道城牆及砲陣地數座;但砲台使用主炮均已遭日本人拆離,現已佚失。目前中華民國內政部將砲台列為二級古蹟。
地名由來
淡水舊地名「滬尾」之名(閩南語Hōo-bué)應為凱達格蘭語轉譯而來,語源為「Hobe」,是河口的意思。《臺海使槎錄》中稱「虎尾」,《重修福建臺灣府志》中稱「扈尾」,淡水福佑宮「望高樓碑誌」中稱「戶尾」。可證明不同的「Hōo-bué」名稱皆為「Hobe」轉譯之結果。
另有說法指出,「滬」是指漁民捕魚之設施,「尾」則是指河流出海口。另有一說則是指由臺灣話「雨尾」諧音演化,因為觀音山、淡水河一帶下雨,到此地後雨即停止,故名「雨尾」。 另一說法是「石滬」是早期海邊捕魚的設施,漲潮時,海水將魚群帶進石滬內,退潮時海水從石縫中流出,魚群便留在石滬內供漁夫捕捉,早期台灣北海岸有20~30個石滬群,淡水在石滬群最尾端,故稱「滬尾」。也有說是源自此地在清代中期即和簡稱為「滬」的上海通商頻繁,猶如是接續於上海後尾的城鎮,乃逐漸產生滬尾之名。
歷史背景
滬尾開發可追溯的最早歷史是在西班牙時代,西班牙人曾在此建造砲台,荷蘭人在1642年接替撤離此處的西班牙人興建防禦據點。1661年鄭成功圍攻荷蘭人位於台南的根據地後,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淡水與基隆的駐軍先後撤守增援大員,離去前將他們駐守的堡壘燒毀,大砲則一併帶走。
鄭氏治台時期,主要的生產根據地集中在台灣南部與基隆一帶,淡水並未有鄭軍設防;直到清治時期嘉慶年間,淡水延海一帶海盜猖盛,清廷在1808年(嘉慶十三年)加派兵力,駐防該地。
1813年(嘉慶十七年),在目前滬尾砲台現址興築砲台作為淡水河口駐衛之責。
中法戰爭後,清廷命臺灣巡撫劉銘傳加強台海防務,於全台重要海口地區興築砲台基地,計有基隆、滬尾、安平、旗後、澎湖等五處共十座砲台,以禦外國軍隊。當時於滬尾炮台上設有四座砲座,為12吋阿姆斯壯後膛砲一尊、10吋阿姆斯壯後膛砲一尊、8吋克魯伯後膛砲兩尊,現皆不存。
日治時期,日軍撤下當時在滬尾的四門砲塔,並將此地改作為日軍砲兵練習場地。
國民政府來台後,重新賦與滬尾砲台國防任務,並派兵駐守。民國七十四年,中華民國內政部核定滬尾砲台為二級古蹟,整修後開放民眾遊旅。
現況
2005年,臺北縣政府在淡水設立「淡水古蹟博物館」,將「滬尾砲台」納入管理,並結合淡水自然生態,並將其經營成具特色的生態園區。近年來參觀人數與日俱增,並且開始提供給國內藝文團體舉辦相關活動使用。
- 滬尾砲台內埕廣場遺跡
- 滬尾砲台的內部;因為年久失修,內部的兩座小型建築物已全部頹圮待修
- 滬尾砲台的炮座;火炮均毀壞佚失
- 滬尾砲台大門的椒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