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源清
生平
大同巡撫焦源溥從兄,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登進士。授廣平府知府[1]。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升山西按察司副使[2],次年改山西岢嵐道兵備副使[3]。天啟五年(1625年)授山東副使[4],分守濟南道[5]。天啟六年(1626年)改四川右參政[6],后又改山東右布政使[7]。崇禎四年(1631年)任山西左布政使[8],后改任右僉都御史[9],兼順天巡撫[10]、宣府巡撫[11]。
参考文献
- 明實錄:神宗實錄 ,579卷
- 明實錄:熹宗實錄 ,55卷
- 明實錄:神宗實錄 ,596卷
- 明實錄:熹宗實錄 ,70卷
- 明實錄:熹宗實錄 ,55卷
- 明實錄:熹宗實錄 ,70卷
-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43卷
-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43卷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3687號
-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64卷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166626號
- 《明史·卷二百六十四》
- 《明季北略·七八》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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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馬士英 |
明朝宣府巡撫 1632年-1634年 |
繼任: 陳新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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