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让
生平
早年毕业于东北大学。伪满时期在丹东建立赤色工会和临时工委任书记。1934年,到上海任共青团江苏省委宣传部长。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山西长治牺盟会中心区秘书、太行第四专署专员、晋冀鲁豫边区工商管理总局局长、冀南银行太行区行行长、华北财经委员会委员。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先后任辽宁省政府财政厅长、辽西行署副主任、吉林省政府副主席兼财政厅厅长、东北财委副主任兼东北贸易总局局长、东北商业部副部长、东北贸易部部长[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8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副部长[2];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服务部副部长。1958年2月至9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商业部副部长。1958年9月,第二商业部与第一商业部合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并恢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3],改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党组成员。1982年退居二线后,任全国政协第六届、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在社团组织中,任中国民族贸易经济研究会会长和中国蜂产品协会会长等职务[4]。
参考
- 杨佩祯等主编. . 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 2003.08: 517. ISBN 7-81054-930-8.
- 何虎生等主编. . 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 1993.05: 146. ISBN 7-80088-393-0.
- 何虎生等主编. . 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 1993.05: 182. ISBN 7-80088-393-0.
- 李松茂主编. . 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8: 486. ISBN 978-7-80123-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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