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懋 (正德進士)

王懋

大明河南懷慶府知府
籍貫 陝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咸寧縣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嘉靖十七年(1538年)
親屬 (子)王用賓、(曾孫)王紹先
出身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出身

王懋-1538年),陝西西安府咸寧縣(今陝西省西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進士,授行人司行人[1]。正德十四年,升任國子監學正[1]

嘉靖三年(1524年),升山東道監察御史[2],因上疏請求優卹大禮議杖刑死去的官員家屬,而招致明世宗大怒,被貶為四川高縣典史[3][4]。官至河南懷慶府知府[5][6]

家族

有子王用賓,曾孫王紹先,皆進士。

参考文献

  1. 明實錄:武宗實錄 ,173卷
  2. 明實錄:世宗實錄 ,35卷
  3. 明實錄:世宗實錄 ,49卷
  4. ·张廷玉等,《明史·卷192》:明年三月,御史王懋言:「廷臣以議禮死杖下者十有七人,其父母妻子顛沛可憫,乞賜優卹,贈官錄廕。」帝大怒,謫懋四川高縣典史。逾數日,而楠疏至。帝益怒,遂逮治削籍。
  5. 陳大經、楊生芝、黄家鼎《咸寧縣志·卷五》
  6. 明實錄:世宗實錄 ,21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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