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胤

王胤,字世昌,號裕吾,河南歸德府宁陵县人。因寄養于寧陵喬姓,名喬胤,后恢复王姓。清朝時避讳雍正御名,而改成王印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父王擢,赠给事中。萬曆十六年戊子科河南鄉試解元,十七年聯捷己丑科进士,选取庶吉士,授给事中,二十二年因范應期案,謫亳州判官,再贬山西灵丘县尉,又削籍爲民[1][2]。子王無逸、王無私。孫王𤪌(字弁伊)、王玠

注釋

  1. 《明史》王汝訓傳:(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改左佥都御史。旋进右副都御史,巡抚浙江。汝训性清介,方严疾恶。巡按御史南昌彭應參亦雅以强直名,相与力锄豪右。乌程故尚书董份、祭酒范应期里居不法,汝训将绳之。适应参行部至,应期怨家千人遮道陈牒。应参持之急,檄乌程知县张应望按之。应期自缢死,其妻吴氏诣阙诉冤。帝命逮应参、应望诏狱,革汝训职,诘吏部都察院任用非人。尚书孙丕扬、都御史衷贞吉等引罪,且论救。帝意未释,谪救应参者给事中乔胤等于外。言官讼汝训、应参,亦及胤,帝愈怒。疏入,辄重胤谴,至除名,而谪应望戍烟瘴,应参为民。
  2. 《宁陵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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