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 (政治人物)
王芳(1920年9月30日-2009年11月4日),原名王春芳,山東新泰人。1937年10月参加革命,193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在中共十三大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第一政治委員、國務委員等職。
生平
王芳出生于山东省新泰县东都镇一个农民家庭,原名王春芳。曾參加中國抗日戰爭,亦有參與國共內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曾任中共宁波地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1965年8月代理中共温州地委书记。1977年恢复工作。先后任中共宁波地委书记、宁波地区革委会主任兼中共宁波市委第一书记、宁波市革委会主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副书记兼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1983年,任中共浙江省委書記。1987年,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政治委员,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長等職務,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位高配的公安部部长[1]。1990年,因公安工作過於繁忙,身體原因辭去公安部長職務,1993年卸下國務委員職務後退休。
2009年11月4日11时36分在浙江杭州逝世,享年90歲,官方对王芳的评价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公安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