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指中华人民共和国1953年至1956年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主要包括“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又合称为「三大改造」,其目的是改变生产关系的性质。

1963年,庆祝集体化十周年
关于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展示

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中国已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经济方面)在中国基本建立。

過程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叫“农业合作化运动”,仿照苏联建立合作社。从1951年12月开始,中共中央颁发了一系列的决议,规定了中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農業合作化運動大體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辦「互助组」為主,同時試辦初級形式的農業合作社;第二階段是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在全中國普遍建立和發展「初级社」;[1]1955年中,中共黨內對於推動合作化的速度應該減緩還是加速出現分歧,最後實行了毛澤東加速推動的政策[2][3][4];第三個階段是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也是推動農業合作化最快的時期。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后基本完成,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96.3%。[1]

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11月开始至1956年底结束,全国90%以上的手工业者加入了合作社。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4年至1956年底全面进行。中共对之采取了“和平赎买”的政策,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逐步将其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而且“将所有制改造与人的改造相结合,努力使剥削者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評價

多數中西學者認為:農業合作化削弱了農民的生產動力;農村官僚管理與非市場方法扭曲了資源分配,抑制了生產力的提高;追求糧食自給自足阻礙了農村走向分工與互相交換。最重要的是,農業在全國的投資中比重偏低。[5]

林毅夫博弈論分析,認為農業合作化於1958年秋從自願變成強制,原先的重複博弈變成單次博弈,造成三年困難時期的農業產量下降。[6]

参见

參考文獻

  1. . 新華網. [2015-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6).
  2. David Curtis Wright. . ABC-CLIO. 18 May 2011: 153. ISBN 978-0-313-37749-5.
  3. J. Barton Starr. .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 September 1988: 213. ISBN 978-962-209-201-3.
  4. . 人民網. 1955年10月4日 [2015年5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8月19日).
  5. Y. Y. Kueh. .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1 January 2008: 116 [2014-04-02]. ISBN 978-1-84844-1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04).
  6. Justin Yifu Lin. .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Dec 1990, 98 (6): 122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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