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見曾
盧見曾(1690年-1768年),字抱孙,号澹园,又号雅雨山人。山东德州人。清朝政治人物。康熙末進士,乾隆間累官兩淮鹽運使。因虧空牽連,下獄身死。
盧見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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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兩淮鹽運使 | ||
籍貫 | 山東德州 | |
字號 | 字抱孫,號澹園,又號雅雨山人 | |
出生 |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 | |
逝世 |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 | |
親屬 | 父 盧道悦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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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父盧道悦是康熙九年(1670年)進士。盧見曾生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1],形貌矮瘦,人谓之矮盧[2]。十五歲补博士弟子员,康熙五十年举人[3],康熙六十年中礼部试,赐进士出身[4],授四川洪雅县知县,當時地瘠民贫,税目繁多,見曾“除杂派,清积牍,一以俭勤为治”[5]。雍正九年(1731年)補官江南亳州蒙城知縣,並協理州務;不久又授六安州知州。雍正十三年(1735年)秋,任江宁府知府[6],历官所至,多建书院[7]。
乾隆元年(1736年)初任两淮盐运使[8],乾隆五年(1740年)五月,“被参一十七款,共诬赃银一千六十两”,获罪远戍[9],往塞外军台效力,謫戍塞外開始研究《易經》,他說:“余年五十有一,遠投塞外,始學《易》。”[10]乾隆九年召还[11]。乾隆九年任滦州知州,十年任永平府知府[12]。乾隆十九年(1754年)再任两淮盐运使[13]。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告老還鄉。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两淮盐政尤拔世索贿未遂,於是舉發盐政严重亏空[14],諭旨江蘇巡撫彰寶會同尤拔世詳悉清查,盐政高恒、普福等皆得罪[15],盧見曾因曾長期任兩淮鹽運使亦被牽連下獄[16],待秋後處決[17],九月二十八日卒于苏州狱中。[18]
成就
与吴敬梓、郑板桥、戴震等交往深厚,“極一時文酒之盛。金農、陳撰、厲鹗、惠棟、沈大成、陳章等,前后數十人,皆為上客”[19],“筑苏亭于使署,日与诗人相酬咏”,吴敬梓写作《儒林外史》全靠盧見曾支持。乾隆十九年,吴敬梓在揚州辞世,無以為殓,卢见曾慨然承担一切丧葬费用,始得以归葬金陵。乾隆十九年(1754年)夏,盧見曾補刻朱彝尊所撰《經義考》一書,次年竣工。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聘請惠栋與沈大成等人校勘並刊刻《雅雨堂藏書》(《雅雨堂叢書》)。[20]惠棟對盧见曾所揭示“義理勝而家法亡”以及“末幅言通經之法”甚為推崇。[21]盧見曾還曾刻趙明誠夫妻所著之《金石錄》,並撰《重刊金石录序》。
佚事
翰林院侍讲学士纪昀(紀曉嵐)與盧見曾是親家。两淮盐引案爆發時,乾隆下令將盧抄家[22],纪昀第一時間獲知情報,私下做了一個暗號,在盒中放了少許茶葉,上為食鹽封口,盧意識到此為「盐案亏空查抄」六字,於是開始轉移財產。後來和珅告發了纪昀,乾隆把纪昀谪戍乌鲁木齐[23]。
注釋
- 盧見曾:《雅雨堂詩集》卷下《蒋維禦同年書來報北厓老人納寵口占四絕戲贈》第四首小註曰:“予與北厓、維禦倶同庚午生。”
- 光绪五年《永平府志·卢见曾传》
- 《扬州画舫录》卷十
- 卢文弨《故两淮都转盐运使雅雨卢公墓志铭》,见《碑传集补》卷十七
- 《清史稿·列传》卷七十一
- 光绪八年《江宁府志》卷二十一
- 光绪五年《永平府志》记载:敬胜书院,在武庙西,旧武学地。乾隆十二年,知府卢见曾创建。乾隆五十二年知府单煃,嘉庆十二年知府祝庆承,道光十一年知府阮常生,同治十一年知府游智开俱重修。
- 《雅雨堂文集》卷3《重建竹西亭記》:“乾隆丙辰,余為都轉鹽運使驻此”,卷4《祭撫軍邵公文》:“公膺特簡,巡撫江南,而曾移守潁州。荷蒙陶甄,薦擢饒九南道,又薦轉運淮南,兼榷稅務”。《(嘉慶)重修揚州府誌》卷38《秩官誌四》《兩淮都轉鹽运使》“李根雲,雲南趙州人,进士,乾隆元年任。盧見曾,德州人,進士。二年任,十八年再任”(阿克當阿修、姚文田、江藩等纂,嘉慶十五年刊本。),則記載為乾隆二年(1737)。
- 沈起元《出塞集》序文
- 盧見曾:《周易孔義集說序》,《雅雨堂文集》卷一
- 卢文弨:《卢公墓志铭》
- 乾隆三十九年《永平府志》
- 《两淮盐法志》卷一百三十七《名宦传上》
- 《高宗實錄》卷八一三
- 《高宗實錄》卷八一八
- 《清稗類鈔》第三冊,《兩淮鹽引案》
- 《清高宗实錄》卷815,乾隆三十三年八月乙酉條:“刑部議覆江蘇巡抚彰寶奏,原任兩淮鹽運使盧見曾,隱匿提引銀兩,私行营運寄頓,照例擬絞監,候秋後處決。應如所奏,從之”。
- 盧文弨〈故两淮都轉鹽運使雅雨盧公墓誌铭〉稱:“公為運使,不詳請,遂逮公对簿,以乾隆三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故於蘇,年七十有九。惟一孫在旁。……方伯胡公文伯為殯斂,且經紀其喪以歸。”(見閔爾昌纂錄:《碑傳集補》卷17。)
- 《清史列傳》卷71《文苑傳二》
- 李详《论扬州学派》有:“吾扬自卢雅雨先生为运使,延惠定宇修定《感旧集》及《山左诗钞》。华亭沈学子、青浦王述庵与惠同馆卢署,休宁戴东原往来其间。扬州是时已开小学校雠一派。”
- 盧見曾:《經義考序》,《雅雨堂文集》卷一
- 《清高宗實錄》卷813,乾隆三十三年六月辛巳條
- 《清朝野史大观·纪晓岚之机警》说:“两淮盐运使卢雅雨见曾以爱士故,宾至如归,多所馈贻,遂至亏帑。事闻,廷议拟籍没。纪时为侍读学士,常直内廷,微闻其说。与卢固儿女姻亲也,私驰一介往,不作书,以茶叶少许贮空函内,外以面糊加盐封固,内外不著一字。卢得函拆视,诧曰:此盖隐‘盐案亏空查抄’六字也!亟将余财寄顿他所。迨查抄所存资财寥寥。和珅遣人侦得其事,白之上,召纪至,责其漏言。纪力辩实无一字。上曰:‘人证确凿,何庸掩饰乎?朕但询尔操何术以漏言耳!’纪乃白其状,且免冠谢曰:‘皇上严于执法,合乎天理之大公。臣拳拳私情,犹蹈人伦之陋习。’上嘉其辞得体,为一笑,从轻谪戍乌鲁木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