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拯

章拯1479年-1548年),以道樸庵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華府蘭谿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工部尚書

章拯

大明工部尚書
籍貫 浙江金華府蘭谿縣
字號 字以道,號樸庵
出生 成化十五年(1479年)
逝世 嘉靖三十八年(1548年)
親屬 (從父)章懋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章懋从子,弘治十五年(1502年)登進士,授刑部主事正德年間,因得罪劉瑾下詔獄,謫梧州府通判。劉瑾被誅后,升任南京兵部郎中嘉靖年間,累官工部尚書。反對治理海運。後來因連坐郊壇祭器缺供,落職歸。久之復官致仕[1]

参考文献

  1.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卷179):“從子拯,字以道。幼從懋學,登弘治十五年進士,為刑部主事。正德初,忤劉瑾,下詔獄,謫梧州府通判。謹誅,擢南京兵部郎中。嘉靖中,累官工部尚書。桂萼欲復海運,延公卿議得失,拯曰:「海運雖有故事,而風濤百倍於河。且天津海口多淤,自古不聞有浚海者。」議遂寢。南北郊議起,拯言不可,失帝意。尋坐郊壇祭器缺供,落職歸。久之復官。致仕,卒。”
官衔
前任:
劉麟
明朝工部尚書
1529年-1530年
繼任:
蔣瑤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