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案
緣起
在中華民國國防部於1994年提出的「十年兵力規劃」相關報告中,原本計畫是將中華民國國軍總員額削減至四十萬人以下,將官員額由近千人削減至四百人,三軍總部降編為司令部等。預計用十年時間,一次到位進行改革;但之後考量到一次到位變動太劇烈,故而將裁軍時程拉長、變動幅度縮小,於是有了「精實案、精進案、精粹案」三階段裁軍的計畫,其實都是「國軍軍事組織及兵力調整規劃案」的延伸。
歷程
2000年~2001年,於精實案進行同時,國軍開始進行精進案之規劃。由於精實案執行後發生很多問題,甚至被監察院於2000年糾正。如:該裁未裁、先裁後復、頭(官)重腳(兵)輕等等缺失被提出檢討,所以此次精進案在規劃時,改以配合國防二法,進行組織簡併為主,達到實際裁軍的目標,預定於十年內完成。
主要規劃
- 精進組織:
- 於2004年1月1日進行第一階段,將組織簡併縮編,以達到官士兵為1:2:2的目標,提高編現比;另一方面裁減將官名額90餘人、上校600餘人、中校900餘人
- 精簡各後勤單位,業務外包交由民間
- 降編各軍總部,改為司令部
執行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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