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蘭明珠
生平
家庭
明珠生於天聰九年十月初十(1635年11月19日),是叶赫贝勒金台吉之孙。父尼雅哈率叶赫部降于清太祖努尔哈赤,被授佐领官职。明珠“初任云麾使,二任郎中,三任内务府总管”,“掌内务政令,供御诸职,靡所不综”,岳父是多尔衮的亲兄英亲王阿济格。
仕途
康熙五年(1666年),任内弘文院学士,参与国政。康熙七年(1668年)授刑部尚书,奉命和工部尚书马尔赛调查淮扬水患,查明清口是淮河、黄河汇合处。康熙九年,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康熙十年二月,充经筵讲官。康熙十一年,迁兵部尚书。主张撤除三藩,大学士索额图等人主张处死倡议撤藩的人,康熙帝拒绝。十四年,调吏部尚书。十六年,授武英殿大学士,累加太子太师。他官居内阁十三年,“掌仪天下之政”,在议撤三藩,抗御外敌等重大事件中,起了积极作用。
明珠表面上为人谦和,但他利用康熙帝對他的宠信,独揽朝政,贪财纳贿,卖官鬻爵,與索額圖“權勢相侔,互相仇軋”;康熙二十六年冬(1687年),直隶巡抚小于成龍向康熙密奏:“官已被明珠、余国柱卖完。”康熙帝问高士奇:“为什么没有人參劾?”高士奇回答:“人谁不怕死?”[1]康熙二十七年,郭琇弹劾明珠、余国柱“植党类以树私,窃威福以惑众”,被參劾罢政不久,又以功復原级,担任内大臣二十年,竟不复被康熙帝所用。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四月十五日,病逝北京。康熙帝派皇三子胤祉前往祭奠。
世系
註釋
- 李光地·《榕村續語錄》:「丁卯年冬,上謁陵,于成龍在路上便對上發政府之私,說官已被明珠、余國柱賣完。上曰:『有何證佐?』曰:『但遣親信大臣盤各省布政庫銀,若有不虧空者,便是臣誑言。』是時,高土奇、徐乾學尚為明、余所掩。上歸,值太皇太后喪,不入宮。時訪問於高,高亦盡言其狀。上曰:『何無人參?』曰:『誰不怕死?』」
- 黄一农. . 清史研究 (北京市: 中国人民大学). 2012, (2012年第04期). ISSN 1002-858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15) (简体中文).
參考書目
- 《明珠及妻觉罗氏诰封碑》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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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對喀納 |
刑部滿尚書 康熙七年九月戊申-康熙八年七月乙未 1668年10月17日 - 1669年7月31日 |
繼任: 對喀納 |
前任: 對喀納 |
吏部滿尚書 康熙十四年十月乙卯-康熙十六年七月甲辰 1675年11月17日 - 1677年8月27日 |
繼任: 吳達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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