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統治琉球時期

美國統治琉球時期英語:日语: Amerika gasshūkoku niyoru okinawa tōchi琉球語  ?[1]),是從1945年美軍佔領沖繩開始,直到1972年5月15日由日本接管為止,琉球群島共有27年由美國所治理。所管轄的範圍包括奄美群岛(至1953年)、沖繩群島宮古群島八重山群島

美國統治琉球群島時期


1945年-1972年
美國國旗 (1960-1972)
琉球列島高級專員紋章
地位佔領軍政權
首都那霸市
常用语言英語日語琉球語
美國總統 
 1945–1953
哈利·S·杜魯門 (首)
 1969–1974
理查·尼克森 (末)
高級專員 
 1957–1958
詹姆斯·E·穆爾 (首)
 1969–1972
詹姆斯·B·蘭帕特 (末)
行政主席 
 1952–1956
比嘉秀平 (首)
 1968–1972
屋良朝苗 (末)
历史时期冷戰
1945年4月1日–6月20日
1952年4月28日
1972年5月14日
面积
1950年3,675平方公里
1960年2,196平方公里
1970年2,196平方公里
人口
 1950年
917875
 1960年
883122
 1970年
945111
货币B型軍票(1945–1958)
美元(1958–1972)
先前国
继承国
大日本帝國
日本
今属于 日本

历史

軍政的開始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時,1945年3月底美軍開始在沖繩群島進行登陸作戰,並於4月1日登陸沖繩島,與當時負責防衛的日軍展開了沖繩島戰役。美軍登陸後,便立即在佔領地設立了美國海軍政府。6月,美軍幾乎佔領了沖繩群島全部之區域;8月15日日本投降後,美國軍政府設置了由沖繩當地居民所組織的「沖繩諮詢會」,作為與當地居民溝通的管道。

美軍在佔領沖繩群島後,也先後進入宮古群島及八重山群島,並恢復原本的宮古支廳及八重山支廳的機能,以維持當地社會運作。1946年(昭和21年)2月,美軍將原屬日本鹿兒島縣奄美群島從日本政府管轄中劃分出來,並放入美國在琉球群島的軍政府管轄下。

美國原本認為,琉球群島與朝鮮半島同樣是被日本的帝國主義所統治的殖民地,因此計畫將琉球群島交由聯合國託管後,由日本分離出並獨立,美國軍政府也是以此為目標來運作。但是以蘇聯為首的共產主義國家興起,進入冷戰時期後,美國意識到,如果將琉球群島託管,便不能有效利用琉球群島來與蘇聯對抗、防止共產主義勢力進入太平洋。因此美國決定,撤回以琉球獨立為前提的託管計劃,改認可日本對琉球的潛在主權,以維持以軍隊統治琉球的型態。

與日本本土分離

前往日本用的渡航証明書的第一頁

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中,日本將琉球群島交由美國託管。同時,作為行政治理機關的沖繩諮詢會先後改組為「沖繩中央政府」、「沖繩民政府」,最後在1952年成為「琉球政府」直到統治權移交日本

1953年12月25日美國將與論島以北的奄美群島移交日本,劃入鹿兒島縣,但也使得從奄美來到沖繩本島工作的人成為非琉球政府管理的「日本人」,產生一些社會問題。

施政权轉交日本

琉球群島於1972年(昭和47年)5月15日由美國正式将其施政权返还给日本。日本重新恢复設置沖繩縣

經濟

原本沖繩島戰役造成沖繩的經濟基礎被破壞,經濟上流通的貨幣除了原本的日圓外,也增加了由美軍發行的B型軍票,並在1948年到1958年間成為琉球群島上唯一合法的貨幣。不過在1958年後,改以美金為正式貨幣。

雖然與日本本土的經濟圈分離,但因為美國駐軍在當地廣設基地,產生了許多新的工作機會,包括土木建設、運輸、基地週邊的飲食業及風化業。

交通

與日本本土的通行,限制必須持有「渡航証明書」,出入境時如同護照一樣需要蓋章。

美國派駐最高首長

從1957年(昭和32年)起,美國統治琉球群島的最高首長由總督改稱為「高級專員」,由美國國防部長經美國總統同意後指派中將階級的陸軍將官擔任。

歷代高級專員為:

畫像 名字 英文原文 在職年
1 詹姆斯·愛德華·摩爾 James Edward Moore 1957年7月- 1958年4月
2 唐納德·普蘭提斯·布思 Donald Prentice Booth 1958年5月- 1961年1月
3 保羅·懷亞特·卡拉威 Paul Wyatt Caraway 1961年2月- 1964年7月
4 艾爾伯特·華生二世 Albert Watson II 1964年8月- 1966年10月
5 費迪南·湯瑪斯·安格 Ferdinand Thomas Unger 1966年11月- 1969年1月
6 詹姆斯·班傑明·蘭帕特 James Benjamin Lampart 1969年2月- 1972年5月

大事记

  • 1945年4月1日:在沖繩島戰役中美軍登陸沖繩本島,並在當日成立美國海軍政府。
  • 1945年8月15日:沖繩諮詢會成立。
  • 1946年:於宮古群島、八重山群島及奄美群島上分別設置宮古支廳八重山支廳大島支廳
  • 1946年4月24日:沖繩中央政府成立,12月4日改稱沖繩民政府。
  • 1946年7月1日:管理沖繩的權限由美國海軍轉為美國陸軍,因此軍政府也轉移成美國陸軍政府。
  • 1946年10月:於奄美群島上設置臨時北部琉球群島政廳。
  • 1947年3月21日:於宮古群島及八重山群島分別成立宮古民政府八重山民政府
  • 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日本依照國際聯盟公約第22條取得之「太平洋島嶼」交給美國托管。[2]
  • 1950年11月:各群島知民政府及臨時政廳分別改組為沖縄群島政府宮古群島政府八重山群島政府,並在奄美群島成立奄美群島政府。以民選方式選出各群島政府的知事和群島議會的議員。
  • 1950年12月15日:美國軍政府改組為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由美軍指派政府武官擔任首長,文官擔任副首長。
  • 1951年4月1日:由於各群島政府知事逐漸出現要求「回歸日本」的主張,美國民政府重新成立負責統一管理沖繩、宮古、八重山及奄美群島的琉球臨時中央政府,並削減各群島知事的權限。
  • 1952年4月1日:琉球政府成立,並廢除群島政府。
  • 1953年12月25日:美國將奄美群島移交日本。
  • 1957年6月5日:美國民政府的首長,改稱為高等專務官。
  • 1968年:初次進行琉球政府行政主席選舉,由主張「回歸日本」的屋良朝苗當選。
  • 1970年12月20日:超過5000名琉球群眾與美軍憲兵隊爆發衝突,史稱「胡差暴動」。
  • 1972年5月14日:美國正式將沖繩移交日本,琉球政府廢除,多數組織都直接由沖繩縣繼承。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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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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