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藩

琉球藩日语: Ryūkyū han */?)是日本明治初期在現在的沖繩縣所設的。1872年,日本宣佈琉球國為「日本領土」,封琉球國王尚泰為「琉球藩王」,把琉球國改為日本琉球藩,史稱「第一次琉球處分」。琉球藩的藩廳設于首里城(今沖繩縣那霸市首里),藩王為琉球第二尚氏王朝的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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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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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琉球






天孫王朝
舜天王朝
1187–1259
英祖王朝
1259–1349
三山
时代

1322
|
1429
中山
1314
|
1429
(英祖) 南山
1337
|
1429





北山
1322
|
1416






(察度王朝)
1350
|
1406
(尚氏)



1429
|
1879
第一尚氏王朝
1406–1469
第二尚氏王朝
1469–1879
第二尚氏王朝
琉球藩 1872–1879
薩摩藩支配
1609–1879
大日本帝國統治時期
1879–1945
美國治理時期
1945–1972
战后日本治理時期
1972至今

(鹿)

地理 · 君主
历史年表

琉球群島主题

1879年3月11日第二次琉球處分后,琉球藩被废除,编入鹿儿岛县,同年设置冲绳县。自此,琉球被日本并合,原琉球国之领土被分别划入冲绳县和鹿儿岛县。

背景

1609年,日本薩摩藩入侵琉球之後,琉球成為薩摩藩的附庸國。薩摩藩派遣官員監督琉球的內政,而另一方面薩摩藩出於經濟利益上的需要,表面上仍將琉球看作是一個國家,要求琉球繼續奉中國為宗主國,並向中國朝貢以從中獲取巨大經濟利益。

1868年,日本江戶幕府倒臺,明治天皇親政,並發起一系列改革運動,史稱明治維新。1871年8月,日本施行廢藩置縣,薩摩藩也隨之被廢除,改為鹿兒島縣。琉球繳納給薩摩藩的三萬石地租、五萬圓借款被免除。[1]

11月,日本派遣全權大使岩倉具視赴西方考察。伊藤博文大藏卿大久保利通作為副使隨行。翌年1月,奈良原幸五郎(奈良原繁)、伊地知壯之丞(伊地知貞馨)來到琉球,通知日本王政一新之事。歸國後,向縣廳報告稱:“琉球國表面上為清國附屬,實際上為日本之附庸”。而大藏卿不在國內期間,大藏省由大藏大輔井上馨為首,於翌年5月30日向正院提出在琉球施行維新的建議,並認為琉球是日本的藩屬,但與清國之間的關係曖昧不明;所以應該“將彼之首長招於宮闕之下,責其不臣之罪”,隨後“迅速將其版籍收回,宣佈歸我管轄”,在琉球施行維新。正院也認為必須“正名”,遂於6月2日徵詢左院意見。但吞併琉球的建議遭到左院的反對。左院認為所謂的“正名”,僅僅爭虛名而已,而“正名”必會導致與清朝的外交糾紛,“此事千頭萬緒,殊為棘手,最終是一無所獲。”[2]

八瑤灣事件

同年9月,日本全權公使伊達宗城與清朝代表李鴻章簽訂《中日修好條規》,這是一個平等的條約,但日本為了發展需要對外擴張,對此並不滿足。同年11月,琉球國宮古島與那原村的謝敷筑登之親雲上下屬的4艘進貢船,到那霸上繳年貢(人頭稅)後返回宮古島。途中遭遇颱風,其中一艘沉沒,一艘失蹤,一艘安全抵達宮古島,另一艘則飄到台灣南端的八瑤灣(今屏東縣滿州鄉境內)。船上人員有3名淹死,66名上岸。上岸的船員遭到排灣族高士佛社原住民襲擊,54人被殺出草。另有12人逃出,被漢族居民送往鳳山縣,由縣令送往福州柔遠驛安置。

1871年3月,參與《中日修好條規》談判的柳原前光,就八瑤灣事件向清方抗議並要求賠償。清方認為已經撫恤琉球人,拒絕賠償;同時聲稱「(台灣)生番係我化外之民,問罪與否,聽憑貴國辦理。」這為後來日本入侵臺灣提供了口實。[3][4]

琉球藩的設置

經過八瑤灣事件後,日本鹿兒島縣參事大山綱良提出了“台灣征伐論”;他假借琉球國王尚泰的名義,請求日本出兵台灣,懲治生番。[3]明治天皇認為琉球屬於中日兩屬狀態,此舉暫不合適。對此,琉球非常懼怕日本出兵臺灣會破壞琉球與清朝的關係,尚泰王於1872年和1873年兩次派遣使者前往東京,建議日本取消出兵臺灣、問罪生番的計劃。[1][3]

1872年,明治天皇密令大山綱良,以日本王政一新的名義,要求琉球遣使赴東京慶賀。6月,駐紮琉球的福崎季連向琉球王府傳達了這個要求,並規定慶賀使臣中不能有久米村人士(中國人的後裔)和親清派人士。尚泰王決定遣尚健(伊江王子朝直)、向有恆(宜灣親方朝保)前往東京慶賀。在琉球使節到達之前,日本政府內部就如何接待琉球使團問題產生了分歧,左院、大藏省建議讓外務省接待琉球使節,但不以接待西洋使節之禮接待,而是按接待地方官員事務辦理。外務省則提出禁止琉球與外國交往、將琉球的尚泰王冊封為“琉球王”或“中山王”的建議。左院則建議琉球不必斷絕與清朝的朝貢關係,但因把熊本鎮臺分營的士兵派往琉球鎮守。19日,明治天皇命外務省全權辦理此事。根據井上馨的建議,外務省決定以接待地方官的禮節接待。[5]

7月11日,鹿兒島縣權典事右松祐永來到琉球,敦促慶賀使啟程。慶賀正副使將賀表給右松驗看時,右松將表中的“琉球國中山王尚泰”改為“琉球尚泰”,“壬申七月十九日”改為“明治五年七月十九日”。[6][7]

9月24日,當琉球使團到達東京之後,明治天皇依據琉球的奏表,下詔以琉球國之地設置琉球藩,其事務劃歸內務省管轄;又冊封尚泰為琉球藩王,位列華族:



                  

[8]

其大意為:

琉球國王尚泰陞藩王列華族之詔


朕膺上天之景命,紹萬世一系之帝祚,奄有四海,君臨八荒。今琉球,近在南服,氣類相同,言文無殊,世世為薩摩之附庸。而爾尚泰,能致勤誠,宜予顯爵,著陞為琉球藩王,敘列華族,咨爾尚泰,其任藩屏之重,立於眾庶之上,切體朕意,永輔皇室。欽哉。
                  明治五年壬申九月十四日

[9]

琉球國的政要多被任命為琉球藩的要員。以下是琉球藩要員列表:

圖片 人名 身份 任職年 去職年 備注
尚泰藩王1872年1879年俸祿8萬9千石
尚典
(中城王子朝弘)
王世子1872年1879年
尚弼
(今歸仁王子朝敷)
藩王代理
(相當於攝政
1875年1879年
向居謙
(浦添親方朝昭)
三司官1872年1879年
毛鳳來
(富川親方盛奎)
三司官1875年1879年
馬兼才
(與那原親方良傑)
三司官1877年1879年

日本出兵台灣

1873年日本小田縣柏島村(今岡山縣倉敷市)漁民漂到臺灣,又遭臺灣原住民殺害。此事發生後,日本國內群情激憤,要求懲治原住民。3月9日,日本以慶賀同治帝親政之名,遣外務卿副島種臣前往清朝。日本特派外務大臣柳原前光總理衙門提起日本和琉球船民被害之事,再度要求清方賠償。日本遂以清方所說的“生番係化外之民”為話柄,于1874年向「無主番界」台灣出兵,[4]史稱牡丹社事件

清琉斷交

日本明治政府頒發的「琉球藩印」

由於清朝方面在《北京專約》中承認了日本的出兵系“保民義舉”,這給予了日本吞併琉球的口實。在北京簽訂完《北京專約》的內務卿大久保利通,回日本後,便通過太政大臣三條實美,向明治天皇提出“今通過與清國之談判,彼承認我征藩地為義舉,並出銀兩撫恤受害難民,雖似足以表明琉球屬於我國版圖之實跡,但仍難說兩國分界業已判然”,為將來計,期望明治政府借機斷絕琉球“與中國之關係,在那霸設置鎮台分營”。三條實美接受了他的建議,次年6月,派遣內務大丞松田道之去琉球。松田於7月10日至琉球;7月14日,向代理藩王尚弼(今歸仁王子朝敷)、攝政尚健以及三司官等人傳達了太政大臣三條實美的訓令:[10]

  1. 廢除清朝年號,使用日本年號
  2. 廢止琉球對清朝朝貢和慶賀清帝即位而派遣使者的慣例,同時也廢除琉球國王更迭之際接受清朝冊封的慣例,以及琉球今後與清朝的交涉概由日本外務省管轄處分,撤銷在福州琉球館,貿易業務由日本領事館管轄等。
  3. 廢除琉球法律,使用日本法律。
  4. 琉球應效仿日本進行藩政改革,模仿日本的職官制度。
  5. 琉球“藩王”入朝,研究政治厘革及興建之法。

琉球最初全部拒絕了日本的要求,親日派的高官攝政尚健三司官向有恆等也被迫辭職。但後來迫於形勢,接受了日本關於內政方面的要求。但在外交方面拒絕與清朝斷交,稱與清朝斷交“有失信義”,琉球方面絕對“堅守信義,以為保國之用具。”松田道之則回覆稱“將按照萬國公法進行處理”。在經歷了兩個月的無結果談判之後,松田道之於9月11日離開琉球。琉球派遣三司官毛有斐(池城親方安規)、馬兼才(與那原親方良傑)、向德宏(幸地親方朝常)、向維新(喜屋武親雲上朝扶)、向嘉勳(內間親雲上朝直)、翁逢源(親泊親雲上盛英)等人隨松田赴東京。[11]9月27日,松田道之到達東京,向正院彙報此事。琉球使者則被日本政府安排去參觀陸軍、學校、工廠等近代化設施。[10]而對於琉球提出的要求,日本方面給予種種理由拒絕。琉球方面又遣尚弼(今歸仁王子朝敷)前往感謝日本的出兵,次年又遣向邦棟(大宜味親方朝救)再往東京請願。九月,三司官毛鳳來(富川親方盛奎)赴日請願。[12]琉球在東京官員拜訪日本政要以尋求支持。左大臣島津久光、參議板垣退助支持琉球官員的觀點,並向明治天皇提出罷免三條實美的要求,但結果是二人被罷官。海江田信義也在元老院彈劾三條實美。[10]雖有不少政要報以同情,但日本不准所請,毛有斐也在東京鬱鬱而終。

琉球被迫斷絕了與清朝的外交關係。但同時,尚泰王依據毛有斐臨終前的建議,秘密派遣向德宏林世功(名城里之子親雲上)、蔡大鼎(伊計親雲上)等人,前往清朝,名義上是探問尚未歸國的進貢使毛精長(國頭親雲上盛乘),[13] 實際目的則是要求清朝就琉球問題與日本交涉。向德宏等人於10月25日到達福州柔遠驛,向閩浙總督何璟福建巡撫丁日昌報告琉球國內之事。1878年10月7日,清朝駐日公使何如璋、副使張斯桂、參贊黃遵憲等人到達東京。在光緒帝命令何如璋,就日本阻止琉球向清朝朝貢一事表示強烈抗議。何如璋表示“以臣駑駘,懼弗勝任”。何如璋奉命向日方表示抗議,並邀請等國評理。對此,日本外務卿寺島宗則復函反駁,雙方交涉不得要領。[14]

日本吞併琉球

琉球官員的活動令日本政府十分尷尬。11月,內務卿伊藤博文令內務大書記官松田道之起草“琉球藩處置案”,準備吞併琉球。對於琉球藩的處置,伊藤博文主張若琉球“因執行我方命令而乞求延期,不妨予以同意”;而大藏卿大隈重信則主張“期限僅限於一周之內,不許多延長一天”。松田對此十分困惑,他再次請求伊藤的命令,得到的回覆是:“既然決定在必要時候廢除琉球藩,所以無論初次的使節抑或再次的使節,只要聽命於我,則依舊為我之藩屬”,“若琉球抗命不尊,則按朝廷決議辦理”。12月27日,松田得到了全權處置的權力。翌日,松田便下令將滯留東京的琉球官員全部驅逐回國。琉球官員“面露憤然之色”,前往松田道之的府邸抗議,表示內心中的強烈不滿。[10]

1879年1月,松田道之再度到達琉球。此時尚泰王有疾在身,以尚弼代行王政。松田指出琉球不顧日本要求秘密向清朝請願,要求尚弼交出政權,否則要用武力吞併琉球。琉球斷然拒絕了日本的要求。2月3日,松田離開了琉球。[11]

3月25日,松田道之率領巡查160人、步兵大隊600餘人來到琉球。27日在首里城宣佈廢除琉球藩,併入鹿兒島縣;命令尚泰遷出首里城。翌日,五十三名士族代表聚集于首里城,聲稱武力吞併違背了明治政府設置琉球藩時“國體、政體永久不相替”的承諾,抗議日本的吞併。松田道之脅迫尚泰王,要求士族服從日本統治。同時任命向居謙(浦添親方朝昭)、毛鳳來(富川親方盛奎)等原王府高官為縣廳的顧問。[11]4月4日,大日本帝国設置沖繩縣鍋島直彬被任命為沖繩縣知事。5月27日,日本召尚泰王及其王族赴東京。6月9日,尚泰王等人抵達東京,並於17日與明治天皇會面,受封為從三位,賜宅邸及日本的金祿證券20萬元,俸祿八萬九千華族令頒佈後,尚泰王受封為侯爵,其他王族成員皆封為從五位男爵

清朝的抗議和琉球人的反抗

主張復國而流亡清朝的琉球士族合影

日本對琉球的吞併引起了不少琉球人的反抗。以毛允良(龜川親方盛武)、向龍光(津嘉山親方朝助)等人為首,展開琉球復國運動宮古島發生反對日本統治的暴動「贊成事件」。沖繩縣廳一方面任命舊王府的高官為顧問等人為官,試圖緩和縣廳與琉球人的對立關係;另一方面,以向建榮(大灣筑登之朝功)、許田普益等人為探訪人,調查琉球士族的動向,並大肆逮捕拷問反日人士。大量親清派人士流亡清朝,被稱為脫清人

1879年6月12日,美國前總統格蘭特及其隨員揚格()和美國駐華副領事畢德格()在天津會晤中國政府代表李鴻章,李鴻章要求他就琉球問題進行調停。格蘭特答應。在他的調停下,日本與中國就琉球問題展開磋商,日本方面提出「分島改約案」,願割宮古八重山兩島給中國,中國曾考慮接受此案,讓琉球國王在此地復國。但毛精長蔡大鼎林世功等人再三訴願表示二島土地貧瘠,無法生存,萬不可接受。[15]

1880年4月4日,李鴻章會見日本政府代表竹添進一郎,並出示了琉球三分方案,也即包括沖繩本島在內的中部各島歸還琉球,恢復琉球王國,將宮古及八重山以南各島劃歸中國,將包括奄美大島在內的五島劃歸日本。但日本不願接受,談判陷入僵局。此後,雖然流亡清朝的琉球人多次前往總理衙門禮部閩浙總督、福建布政使等處,或是成述琉球亡國後的慘狀,或是成述琉球戰略位置的重要性,要求清朝向日本交涉。[15] 但清朝朝臣中就琉球的棄留問題發生劇烈分歧,琉球問題被長期擱置。

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親清派人士在向志禮(義村按司朝明)的帶領下,前往寺廟,名義上是祭拜琉球的先王,實際上是祈求清朝戰勝日本。沖繩縣盛傳清朝的黃色艦隊將攻打那霸,一時十分緊張。親清派人士計畫在清朝進攻沖繩之際舉行暴動,以支援清軍。然而清朝戰敗,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台灣割讓給日本。日本佔領琉球遂成定局。

此後,琉球人於1896年發動公同會運動,試圖恢復尚氏在琉球的統治權,成為世襲沖繩縣知事,但被日本拒絕。不滿日本統治的部分琉球人流亡清朝。而日本對琉球群島的統治一直持續到1945年沖繩島戰役結束為止。

腳註

  1. 《尚泰侯實錄》
  2. 《明治前期日中關係史研究》,27~29頁
  3. 《漂流事件與清代中日關係》,187~188頁
  4. 高陽,1987,《清朝的皇帝(下)》,頁1131-1135。台北:遠景。ISBN 957-39-0115-3
  5. 《明治前期日中關係史研究》,30~33頁
  6. 《尚泰侯實錄》
  7. 《明治前期日中關係史研究》,58頁
  8. 喜舍場朝賢《琉球見聞錄》
  9. 翻譯部分引自楊仲揆《琉球古今談》第75頁
  10. 《明治前期日中關係史研究》,37~42頁
  11. 《琉球抗日復國運動再考》
  12. 《中山世譜·附卷七·尚泰王》
  13. 參見《中山世譜·卷十三·尚泰王》
  14. 《從“筆談外交”到“以史為鑒”——中日近代關係史探研》,第6頁
  15. 琉球救国請願書集成

參考資料

  • 謝必震《中國與琉球》,第十章「球案及其影響」。廈門大學出版社 1996年出版 ISBN 7-5615-1256-2
  • 安岡昭男「」 教育社歷史新書「日本史144」
  • 琉球抗日復國運動再考
  • 《明治前期日中關係史研究》,(日本)安岡昭男著,胡連成譯,王曉秋審校,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ISBN 9787211054848
  • 松田道之,《》,(收錄於《明治文化資料叢書·第四卷·外交》)(日語)
  • 西里喜行. [《清末中琉日關係史研究》]. 胡連城等譯.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 ISBN 978-7-5097-0855-2.(简体中文)
  • 伊原澤周. . 中華書局. 2003年1月. ISBN 7-101-02862-4.(简体中文)
  • 漂流事件與清代中日關係》,孟曉旭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年出版
  • Kerr, George H. . Tokyo: Tuttle Publishing. 2003.(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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